离婚赔偿在司法实践中是个技术活儿,光知道法条可不够。《民法典》第1091条明确规定,只有存在重婚、同居、家暴或虐待遗弃等重大过错时,无过错方才能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但您知道吗?去年朝阳区法院审理的张某案中,原告虽然手握丈夫与小三的聊天记录,却因未能证明持续稳定的同居关系,最终10万元赔偿请求被打了五折。
实务中常见三大误区:1. 误以为捉奸在床就能稳赢,其实单次出轨很难构成法定赔偿条件;2. 把精神损害赔偿和财产分割混为一谈,像2021年上海王某离婚案中,法院就明确区分了这两项诉求;3. 忽视举证技巧导致败诉。笔者曾代理过一起案件,当事人用行车记录仪拍到的亲密视频,因涉及隐私权问题反而成了无效证据。
给正在维权的朋友三点忠告:1. 家暴案件务必在24小时内验伤并保留报警回执;2. 经济赔偿额度要合理参照当地判例标准;3. 注意收集对方银行流水等经济往来证据。留个思考题:如果夫妻签过"出轨方净身出户"的协议,离婚时真能按这个执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