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樽律所:离婚必须到登记结婚地办理吗

离婚必须到登记结婚地办理吗?这个问题困扰着许多准备离婚的夫妻。实际上,我国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并不强制要求回到原登记地。笔者曾代理过一起典型案例:王女士和李先生2018年在杭州旅游时登记结婚,现两人常居广州,最终在天河区民政局顺利办理了协议离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主要有两种情形:1.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2. 涉外婚姻离婚的,应当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需注意的是,如果选择诉讼离婚,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需注意的是,如果选择诉讼离婚,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实务中常见三个误区:1. 误以为必须回原登记地(其实不必);2. 认为跨省办理会很麻烦(实际流程基本相同);3. 担心异地办理会影响效力(法律效力完全等同)。去年深圳某案例就很有代表性:夫妻在云南登记结婚后定居深圳多年,通过福田区民政局快速完成了离婚手续。

笔者建议采取以下步骤:1. 先通过12345热线咨询当地具体要求;2. 提前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必备材料;3. 涉及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的,建议委托律师起草协议书。值得思考的是:随着电子政务的发展,"跨省通办"何时能全面实现?这将极大方便流动人口的婚姻登记需求。

最后强调一点:离婚必须到登记结婚地办理吗?答案是否定的。现行制度已经充分考虑了人口流动的现实情况,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的选择空间。但各地具体执行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提前做好功课确保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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