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没写财产分割,离婚后还能重新分吗?这个问题困扰着不少刚结束婚姻的当事人。法律上确实留了"补救窗口",但需要满足特定条件。
去年处理过这样一个典型案件:王女士和陈先生2021年协议离婚时,因急于结束关系,只简单约定了孩子抚养权,完全没提两人共同经营的奶茶店。两年后王女士发现前夫独自经营获利颇丰,通过诉讼成功要回了35%份额。这个案例说明,法院对这类遗漏财产持开放态度。
实务中需特别注意三点:1. 能重新分割的必须是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2. 要有证据证明离婚时确实不知情或未处理;3. 不同地区法院对"重大误解"的认定标准可能不同。笔者建议遇到这种情况要先做两件事:立即冻结财产和收集银行流水、产权证明等证据。
给大家几个实用建议:1. 发现遗漏财产先别急着对峙,悄悄做好取证工作;2. 考虑发律师函促成调解,比直接起诉更省成本;3. 千万记住3年诉讼时效这个死线。值得思考的是:如果双方当初口头约定"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但没写入协议,这种情形还适用重新分割吗?
民法典第1062条为这类情况提供了明确依据。所以遇到离婚协议上没写财产分割的问题不必慌张,关键要把握两个时机点——取证黄金期和诉讼有效期。不过要注意,像车辆、股权这些容易贬值的资产,行动越早越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