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结婚戒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戒指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在离婚财产分割时经常引发争议。民法典第1063条确实规定"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为个人财产,但具体到婚戒这种特殊物品,实务中需要综合考量多个因素。

去年处理的一个案例很有代表性:李女士的2克拉婚戒是婚前由丈夫购买赠送的,价值15万元。离婚时男方主张这是用婚后收入购买的应属共同财产。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使用婚后资金购买,但该戒指具有明显人身专属性且长期由女方佩戴使用,最终仍认定为个人财产。

需要注意三个关键点:1. 日常佩戴的结婚戒指通常会被认定为专用生活用品;2. 价值特别高昂(如超过50万元)的珠宝可能需要单独评估;3. 如果有证据证明双方曾明确约定为共同财产的除外。笔者认为这个判断标准体现了法律对婚姻情感价值的尊重。

关于结婚戒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实务中还要看具体使用情况。比如有个案例中,妻子将婚戒长期存放在保险箱从未佩戴,法院就倾向于认定其为共同财产。这说明"专用性"的判断不能仅看物品性质,更要看实际使用状态。

建议新婚夫妇可以这样做:1. 对贵重婚戒保留完整的购买凭证;2. 若使用大额共同资金购买可考虑书面约定;3. 注意区分日常佩戴和投资收藏的不同用途。留个思考题:如果婚戒在婚姻存续期间被典当后又赎回,其权属该如何认定?

综合来看,结婚戒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多数情况下答案是否定的。但每起案件都有其特殊性,建议遇到具体纠纷时咨询专业律师进行个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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