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业领域/民商诉讼与仲裁/新闻详情
【国樽律所】刑法特别累犯定义及构成条件详解,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再犯从重处罚
发布时间:2025/04/19 作者:国樽律所

特别累犯的概念及成立条件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特别累犯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指的是那些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再次犯下特定类型罪行的犯罪分子,以下是关于特别累犯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的详细阐述。

特别累犯并不对刑罚种类做出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无论何时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将被认定为累犯。

对于特别累犯的处罚,法律明确规定了从重处罚的原则,这意味着,无论具备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还是具备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刑种或较长的刑期,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而不是可以从重处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不得假释。

第三,特殊累犯的认定条件是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再次犯罪,这一时间条件确保了前后犯罪行为的时间连贯性,从而构成累犯,相较于一般累犯,特殊累犯的构成条件更为严格且针对性更强,它不包含刑种和时间间隔的限制,这使得特殊累犯的适用范围更为明确,同时也凸显了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严惩原则。

第四,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特殊的累犯相对于一般的累犯还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一般累犯中规定:未满18周岁和过失犯罪不成立累犯。

第五,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包括以下方面: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这是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均需为有期徒刑以上,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但要注意,实际执行完毕的前罪刑罚是构成累犯的前提,而后罪的刑罚则在实际判决前进行估计。

累犯的成立条件

累犯的成立条件是刑法中一个重要的概念,以下是关于累犯成立条件的详细阐述。

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如下: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

累犯的构成条件有:时间条件: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刑度条件: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第三,满足以下条件的才会构成累犯: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这是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如果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一罪是过失犯罪,就不成立累犯,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是构成累犯的刑度条件。

第四,累犯的认定需要满足的四个条件是:两罪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两罪都是故意犯罪;其中一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其中一罪实施时已满18周岁。

第五,有两个成立条件,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这是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如何判定特殊累犯

在刑法中,如何判定特殊累犯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以下是关于如何判定特殊累犯的详细阐述。

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的区别有:一般累犯有时间限制,是在5年内再犯的,特殊累犯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一般累犯的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而特殊累犯的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一般累犯有刑罚的限制。

犯罪主体方面,一般累犯的犯罪主体没有特殊限制,只要是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一般累犯,而特殊累犯则要求犯罪主体必须是犯特定之罪的人,如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

甲犯盗窃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刑满执行完毕后5年内又犯抢劫罪应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甲构成一般累犯,如果甲犯的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此后经过10年又犯危害国家安全罪,那么甲构成特殊累犯。

特殊累犯有哪些构成要件呢

特殊累犯的构成要件是刑法中一个重要的概念,以下是关于特殊累犯构成要件的详细阐述。

特殊累犯的构成要件涉及三个关键点,犯罪主体在前后两罪中,必须实施的都是特定之罪,即危害国家安全罪,这是特殊累犯的实质条件,确保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和性质得到认定。

前罪被判处的刑罚与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种类及轻重并未设限,这意味着,即使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之一被判处或者应当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也不影响特殊累犯的成立。

第三,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类,一般累犯的构成要件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

第四,特殊累犯,即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累犯,具备以下构成要件:前后两罪均需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必须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再次犯罪,与一般累犯不同,特殊累犯无须满足特定刑种和时间间隔要求。

第五,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为: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

特殊累犯的概念与认定

特殊累犯的概念及其认定在我国刑法中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关于特殊累犯的概念与认定的详细阐述。

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被判处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之人,累犯处罚原则为从重处罚。

特别累犯的界定,特指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犯罪分子,其在受过刑罚处罚后,无论是刑罚执行完毕还是得到赦免,于任何时候再度犯下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状况,依据《刑法》第66条的规定,此类犯罪分子在完成刑罚执行或获得赦免后,不论何时再度触及上述任一类型罪行,均将被判定为累犯。

第三,特殊累犯定义:针对某些特定犯罪类型,犯过此类罪行并已被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获得特赦后,再次犯下同一类型罪行的犯罪人,特定之罪的范围:主要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这些犯罪因其严重性、危害性或复杂性,被划入特定之罪范畴。

第四,法妞结语: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刑法修正案(八)》扩大了特殊累犯的范围,将恐怖活动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纳入其中,以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

第五,特殊累犯是指那些因犯特定类型罪行并受过刑罚处罚,刑期执行完毕或获得赦免后,再次犯下相同罪行的罪犯,刑法典中明确指出,如果犯下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或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且刑罚执行完毕或得到赦免后,不论何时再犯上述任一类型罪行,都将被视为累犯处理。

累犯的具体概念是什么怎样才可能构成累犯

累犯的具体概念及其构成条件在我国刑法中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关于累犯的具体概念及其构成条件的详细阐述。

累犯的构成条件如下:前罪与后罪均为故意犯罪;构成累犯的前罪判处的刑罚及后罪应判处的刑罚均为有期徒刑以上;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5年内;犯前罪和后罪时均已年满十八周岁。

一般累犯要求前后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特殊累犯前后罪不受是否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限制,法妞结语:累犯是我国刑罚裁量中的从严处罚制度之一,也是重要的法定从重处罚情节之一。

第三,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情形。

第四,也即对于累犯的从重处罚,参照的标准,就是在不构成累犯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应以不构成累犯的初犯或其它犯罪人为从重处罚的参照标准。

第五,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网友咨询:满足什么条件才会构成累犯?福建建达(泉州)律师事务所王君炜律师解:满足以下条件的才会构成累犯: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第六,累犯,即曾因犯罪被判刑罚并已执行完毕或获赦免后,再度犯法且是在一定期限内,普通累犯需满足三个条件:前一次犯罪与下一次犯罪均为故意犯罪,并且前者须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者同样须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整个间隔期限要在前一次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的五年内。

累犯还分特殊和一般特殊累犯在刑法上又是如何规定的

在我国刑法中,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类,以下是关于特殊累犯在刑法上的规定的详细阐述。

刑法将累犯区分为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两类,前者乃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者,刑行既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再次触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者,需满足的条件为:前后均为故意犯罪;前罪有期徒刑以上,后罪亦然;后罪于前罪刑行结束或赦免后五年之内发生。

法律分析:对于累犯必须从重处罚,即无论成立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不得假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第三,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第四,法律主观: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累犯的认定规定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即是累犯,特殊累犯即为二次犯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

←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