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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樽律所】合同诈骗与贷款诈骗罪竞合辨析,客体差异与法律责任解析
发布时间:2025/04/16 作者:国樽律所

在探讨合同诈骗与贷款诈骗罪竞合的问题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这两种犯罪所侵犯的客体,尽管它们都涉及到对复杂客体,即财产所有权的侵犯,但侵权重心的差异显而易见,合同诈骗罪主要侵犯的是合同监管制度,其核心在于破坏合同的严肃性和合法性,而贷款诈骗罪则更倾向于破坏金融管理体系的稳定,它通过非法手段获取金融机构的贷款,对金融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具体而言,合同诈骗罪往往发生在商业交易过程中,诈骗者通过伪造合同、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这种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相比之下,贷款诈骗罪则主要针对金融机构,诈骗者利用虚假的贷款申请材料,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给金融机构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这两种犯罪的具体情境也存在显著差异,合同诈骗罪往往发生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诈骗者利用合同条款的漏洞,实施欺诈行为,而贷款诈骗罪则主要发生在贷款申请阶段,诈骗者通过伪造身份、提供虚假担保等方式,骗取金融机构的信任,从而获得贷款。

合同诈骗罪和贷款诈骗罪的区别

在法律层面,合同诈骗罪和贷款诈骗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犯罪主体不同:一般诈骗罪的主体是自然人,而合同诈骗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实践中多数表现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通常高于一般诈骗罪。

2、侵犯的客体不同: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合同监管制度,而贷款诈骗罪则主要侵犯金融管理秩序,尽管两者都侵犯了财产所有权,但侧重点不同。

3、法律评价不同:合同诈骗罪能评价为“民刑交叉”,其法律明文规定在《民法典》中,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欺诈行为被视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没有隐瞒主体身份不会构成合同诈骗罪。

4、发生的环境不同:合同诈骗罪发生于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而贷款诈骗罪则发生于行为人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

5、法律主观责任:合同诈骗罪和贷款诈骗罪的法律主观责任不同,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合同监管制度,受害人范围极广;而贷款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金融管理秩序,受害人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企业骗贷追究谁的责任

在企业骗贷的情况下,责任追究涉及多个方面:

1、双罚制:根据双罚制,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都要承担责任,这意味着,企业作为单位主体,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直接参与骗贷行为的个人,如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刑事责任:贷款公司工作人员骗贷的责任可能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涉案金额巨大或者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还需要进行从重从严的判决,最高可以判决至无期徒刑。

3、主观责任:责任的具体性质取决于情况,若信贷员知晓借款人提供的信息是虚假的,并与借款人合谋进行骗贷行为,信贷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相反,如果信贷员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查职责,则可能无需承担责任。

4、民事诉讼:对于空壳公司骗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于构成贷款诈骗罪的直接责任人员,可以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5、经理责任:公司骗贷经理应承担重要责任,作为直接参与人员,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经理,其职业道德要求诚实守信、守法经营。

合同诈骗与贷款诈骗罪竞合的问题,需要我们深入理解两种犯罪的特点和区别,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的具体规定,才能更好地预防和打击这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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