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军人家庭面临着转业安置的问题,如何妥善安置军人家属,特别是户口迁移问题,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以下将详细解析军人家属如何转业安置户口的相关政策和流程。
一、军人服现役所在地变动,家属随迁落户当军人服现役所在地发生变动时,已随军的家属可以享受随迁落户的政策,家属可以选择将户口迁至军人、军人配偶原户籍所在地,或者军人父母、军人配偶父母户籍所在地,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确保军人家属能够顺利适应新的生活环境,享受应有的待遇。
1. 办理流程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单位将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协助军人家属办理随军落户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军人向所在部队提出户口迁移申请;
部队审核并出具相关证明;
家属向当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
公安机关审核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 材料准备
《转业军官户口转递介绍信》或《离退休安置介绍信》;
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已到法定结婚年龄未婚子女的未婚承诺书;
若迁入合法稳定住所,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随军家属与转业军人同步安置随军家属在军人转业时,通常与转业军人一起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安置,这一政策体现了国家对军人家属的关怀,确保家属在军人转业后能够得到妥善的安置。
三、烟台转业、退休军人家属及未婚子女随迁落户
在烟台地区,转业、退休军人家属及未婚子女随迁落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转业军官户口转递介绍信》或《离退休安置介绍信》;
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已到法定结婚年龄未婚子女的未婚承诺书;
若迁入合法稳定住所,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退役军人转业安置随妻子户籍所在地对于结婚后的转业军人,其妻子户口的办理投靠,通常只能是投靠丈夫的户籍地,这是因为户籍管理规定所限,具备随军资格的家属,可以办理妻子的户口随军。
五、家属随军的转业安置军转人员的随军家属安置是政治任务,各地需妥善安置,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的规定,随军家属的工作安置,应当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理安排,与军队转业干部同时接收安置。
六、军人转业随配偶落户政策军人转业后,若选择随配偶落户,需准备以下材料:
省民政厅接收安置通知书;
退役证或转业证;
部队开具的材料;
结婚证;
户籍资料等。
七、烟台转业退休军人家属和未婚子女随迁落户所需材料
在烟台地区,转业退休军人家属和未婚子女随迁落户所需材料包括:
《连云港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通知》;
《入户申请审批表》;
《干部家属随队批准书》;
《干部家属随军审批报告表》;
被投靠人军官证、军人身份证;
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
申请人结婚证;
随迁子女户口簿、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免提供);
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军人家属转业安置与户口迁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军队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通过不断完善政策、优化流程,确保军人家属在转业安置过程中享受到应有的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