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国务院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

在知识产权方面,创新、保护、应用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条,缺一不可。

首先,创新是永恒的主题。

此前,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年—2035年)》。 这是一份非常高水平、非常有指导意义的文件。 指出: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创新是发展的第一动力,发挥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资源的作用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更加凸显; 到2035年,我国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世界前列,知识产权体系完备知识产权律师,知识产权推动创新创业蓬勃发展,全社会知识产权文化意识增强基本形成。

上述国务院第四次专题学习会议的主题是“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 由此可见创新的重要性及其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引领作用。

其次,根本是继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特别是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1675人,同比增长36.1%。 与此同时,新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不断涌现,疑难复杂案件不断增多。 它们不仅侵犯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损害消费者利益,而且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社会危害性极大。

知识产权侵权民事赔偿数额尚无准确数据,但前述国务院第四次专题研究强调,要全面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跨部门、跨地区法律执法联动和应对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现代化、智能化。

这表明,在司法实践等领域,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仍需不断探索和完善。 还需要细化“故意”和“情节严重”的具体情节、惩罚性赔偿基数的计算方法和考虑因素、处罚性赔偿倍数的确定原则和具体依据、惩罚性赔偿与惩罚性赔偿的关系等。行政罚款、刑事罚款等

根据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故意侵犯专利权且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遭受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计算赔偿数额,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 赔偿数额应当在期限内确定”。

我们希望这样的案件经常出现,从而增强知识产权领域对侵权行为的综合震慑作用。

三是知识产权产业化、盈利化是驱动力。

前述国务院第四次专题学习会议强调,要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坚持用市场化方式推动知识产权转化,大力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转化应用。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提高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率,助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这个过程中存在一个利益均衡分配的问题。 知识产权创造者、权利人、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需要疏通隔阂,实现共赢。

现行《科学进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以知识增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知识产权归属和权利分配机制改革,探索给予知识财产权。科技人员在其岗位上拥有或者长期使用科技成果。 权利制度。

就专利权转换而言,未来应从提高专利质量和强化政策激励两个方面着力,重点打通专利转换应用的关键堵点,优化市场服务,培育良好生态,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和转型动力。 ,切实把专利制度的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

总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任何时候都是第一资源。 这就需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体系建设,打通现有的堵塞。 方向一定要明确,那就是创新; 基础要扎实,就是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 动力要足,就是知识产权产业化、货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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