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跨境投资律师详解:马来西亚能源矿业跨境投资合规与尽调_国樽(马来西亚)办公室

一、马来西亚能源市场概览与投资环境核心特征

马来西亚作为联邦制国家,能源领域实行 “联邦法律 + 州法律” 的双重监管框架,联邦层面政策适用于全国,州级政策仅针对特定州域,这一结构构成跨境投资合规的基础前提。其能源市场以油气产业为传统支柱,同时依托《国家能源转型路线图》(NETR)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形成 “化石能源与清洁能源协同过渡” 的格局,2025 年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目标 30%,2035 年达 40%,2050 年升至 70%,并承诺 2030 年温室气体排放强度降低 45%、2050 年实现净零排放,政策导向明确。

从产业结构看,油气 sector 贡献全国 GDP 的 20%,是东南亚第二大石油液体生产国、全球前五的液化天然气(LNG)出口国,剩余油气储量超 170 亿桶油当量,基础设施涵盖 1 万公里以上管道、7 座炼油厂(总产能 99.7 万桶 / 日)及多个 LNG 终端与浮式平台,核心参与者包括国家石油公司 PETRONAS(主导全国油气上游活动)、沙捞越州属企业 PETROS(深耕本州油气领域)及 Shell、ConocoPhillips 等国际企业。电力 sector 则分为半岛马来西亚、沙巴、沙捞越三大独立系统,分别由 TNB、沙巴电力公司、沙捞越能源公司主导,市场呈适度自由化趋势,允许独立发电商(IPPs)参与,尤其鼓励可再生能源项目合作。

投资环境方面,马来西亚通过 MyRER(马来西亚可再生能源路线图)、ASEAN 电网互联等区域倡议,以及绿色投资税收减免(GITA)、绿色所得税豁免(GITE)等激励政策吸引外资,同时逐步推进能源市场开放,如 2025 年解除可再生能源出口禁令,为跨境能源贸易与投资提供新机遇。

 

二、跨境投资核心合规要求

(一)法律与监管框架合规

1.油气 sector 核心法规为《1974 年石油开发法》,该法赋予 PETRONAS 对全国石油资源的独家所有权与控制权,所有上游活动需通过 PETRONAS 下属的马来西亚石油管理局(MPM)签订石油安排合同(PACs),当前主流为产量分成合同(PSC)模式,其 fiscal 条款基于 “收入减成本” 结构,包含利润分层及成本回收机制,企业需重点核查合同中的利润分配比例、成本抵扣范围及追索权条款。

2.电力 sector 主要受《1990 年电力供应法》《2001 年能源委员会法》约束,2025 年通过的《电力供应(修订)法案》强化了能源委员会对跨境电力贸易的监管权,并明确国内需求优先原则。半岛马来西亚实行部分自由化的电力市场,通过 “单一买家” 机制(TNB 下属部门)采购电力,而沙巴、沙捞越仍以单一买家模式为主,企业需确认自身是否符合直接供电(如工商业用户采购太阳能)的资质要求。

3.联邦与州权限划分合规:PETRONAS 主导全国油气资源管理,但沙捞越州的 PETROS 在本州油气领域权限扩大,企业投资沙巴、沙捞越地区项目时,需同时遵守州级法规与企业章程,明确联邦与州属企业的合作边界。

(二)环保与碳相关合规

1.环保合规核心依据《1974 年环境质量法》,要求特定能源项目(如油气开采、大型发电项目)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估(EIA),并遵守排放、废水及危险废物管理标准,企业需提前完成 EIA 审批并建立持续合规的环保管理体系。

2.碳定价机制合规:马来西亚计划 2026 年实施碳税,初期覆盖能源、钢铁、水泥等高排放行业,同时推进碳排放交易体系(ETS)讨论,企业需评估碳成本对项目盈利的影响,提前布局碳足迹核算与减排措施。

3.CCUS 领域合规:《碳捕获、利用与封存(CCUS)法》已生效,建立了存储运营商许可、长期责任管理等监管框架,投资 CCUS 项目需取得相关牌照,并明确跨区域碳存储的责任划分与合作机制。

(三)补贴与 tariff 合规

1.能源补贴政策:BUDI95 计划提供每升 1.99 马币的 RON95 汽油补贴(市场价格 2.60-2.75 马币),每月补贴上限 300 升,需通过国民身份证验证,企业需确认自身业务是否符合补贴申请条件,避免违规享受补贴。

2.电力 tariff 合规:2025 年实施的 RP4 tariff 结构将电费分为能源、容量、网络、零售四部分,并引入自动燃料调整机制,家庭月用电量低于 600 千瓦时可豁免附加费,企业需根据自身用电规模与类型,合规申报电费并享受适用优惠。

 

三、尽职调查关键维度

(一)市场准入与主体资质尽调

1.核查投资领域的准入限制:油气上游活动需依托 PACs 合同,确认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期及续签条件;可再生能源项目需关注大型太阳能拍卖、CGPP(企业绿色电力计划)等支持 scheme 的参与要求,以及可再生能源出口的备案流程。

2.合作方资质核查:与 PETRONAS、PETROS、TNB 等国企合作时,核实其项目主导权、权限范围及合作历史;与本土民营企业或国际企业合作时,确认其是否具备相关牌照(如发电许可、油气作业许可)及合规经营记录。

(二)基础设施与资源潜力尽调

1.油气 sector:核查目标区域的基础设施配套,包括管道网络(如半岛马来西亚的 PGU 管道)、LNG 终端(含在建项目)、海上平台分布,以及资源储量核实(参考 2023-2024 年新发现的油气储量数据);确认项目的开采权范围、产量预期及运输通道的稳定性。

2.电力 sector:评估电网接入条件,尤其是可再生能源项目需核实电网升级进度(如 RM430 亿电网升级计划、BESS 项目部署),确认分布式发电、跨区域输电的可行性;核查目标区域的电力需求结构(工业与商业为主要需求方)及消纳能力。

(三)政策与商业风险尽调

1.政策变动风险:关注燃料补贴改革趋势(长期燃料补贴合理化)、碳定价机制的具体实施细则(税率、覆盖范围)、可再生能源目标调整等,评估政策变动对项目成本与收益的影响。

2.市场风险:核实全球油价波动对油气项目的影响(2025 年 4 月布伦特原油均价同比下跌 25.3%),以及区域能源需求增长潜力(如 ASEAN 电网互联带来的电力贸易机遇);确认 LNG 出口市场的稳定性及国内需求缺口(如精制石油与天然气进口需求)。

3.合同与责任尽调:审查 PSC 等合同中的利润分配、成本回收、违约责任条款;CCUS 项目需明确长期 liability 划分;跨境电力贸易需核实跨境交易许可、国内需求优先条款的具体要求。

(四)ESG 与社会影响尽调

1.环境风险:核查项目是否完成 EIA 审批,评估大型能源项目(如水电、太阳能电站)的土地使用合规性及生态影响,确认是否建立有效的环保风险应对机制。

2.社会影响:关注化石燃料依赖社区的转型风险(如农村与原住民地区的经济替代方案),以及 CREAM(企业可再生能源聚合机制)等社区合作项目的参与情况,确保项目符合 ESG 投资标准,避免社会冲突。

 

四、总结与投资建议

马来西亚能源跨境投资具备明确的政策导向与市场潜力,但其联邦制法律结构、复杂的监管框架及转型期的政策变动,对企业合规能力提出较高要求。企业出海投资需以合规为核心,优先完成法律框架、主体资质、环保碳合规的核查,通过全面尽调锁定基础设施配套、资源潜力与政策风险;同时,依托 NETR 等战略框架,积极参与可再生能源、CCUS、跨境电力贸易等新兴领域,借助 GITA、GITE 等激励政策降低投资成本。

建议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加强与能源委员会、PETRA、MPRC 等监管机构的沟通,确保项目全程符合联邦与州级法规要求;与本土合作方建立清晰的责任划分机制,重点防范合同合规、环保违规及政策变动带来的风险,最终实现投资收益与合规风险的平衡,把握马来西亚作为区域清洁能源枢纽的发展机遇。

 

免责声明

 

法律及程序可能发生变更。本文仅提供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建议。若您在海外遭遇法律纠纷,请立即联系我们咨询专业涉外律师。

←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