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作为拉美重要经济体,其并购市场受独特的法律框架、监管要求和商业环境影响,出海企业在巴西开展收购业务需精准把握核心规则与实操要点。以下结合巴西并购相关法律与实践,从核心前提、实操流程、关键风险与保护,为企业提供实操指引。
一、并购核心前提:法律与监管框架
巴西是大陆法系国家,并购交易主要受《巴西民法典》《巴西公司法》规制,同时涉及税务、反垄断、劳动法等专项法律,部分行业还需遵守特定监管规则,外国买家需重点关注以下核心要求:
(一)基础监管规则
并购交易的管辖机构主要包括州法院(常规纠纷)、巴西证券交易委员会(CVM,涉及上市公司)、巴西反垄断机构(CADE,需事前审查的集中交易)。其中,CADE 的审查适用于满足以下条件的交易:交易在巴西发生或产生影响、构成反垄断法下的集中行为、交易方达到法定营收门槛。此外,不同行业需获得对应监管机构批准,例如航空运输需经 ANAC、电信需经 ANATEL、金融机构需经巴西央行(BCB)等。
(二)企业类型与外国买家限制
巴西主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sociedade limitada)和股份公司(sociedade anônima),上市公司还需遵守更高的公司治理、透明度及投资者保护要求。巴西总体欢迎外资,但部分敏感行业对外国所有权有明确限制:媒体和电信行业外资持股上限 30%、博彩和彩票行业巴西本土持股比例不低于 20%,边境地区业务、航空运输、医疗健康、采矿和能源等行业需获得政府批准或满足特定持股要求。此外,外国投资者需遵守 BCB 规定,披露并登记在巴境外商直接投资信息,若收购上市公司,可通过私募交易或证券交易所完成,两者税务影响不同。
(三)行业特殊规则
除跨行业通用监管外,特定行业存在专项要求:例如电力企业需经 ANEEL 批准、医疗企业需经 ANVISA 审批,上市公司还需额外遵守《资本市场法》及 CVM 相关 regulations。这些行业监管直接影响交易审批流程与周期,是前期尽职调查的核心内容。
二、并购实操流程:从准备到交割
(一)收购方式选择
巴西并购主要有四种结构化路径:一是资产收购(trespasse de estabelecimento),即转让与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二是股权收购,通过转让目标公司股权实现业务控制,法律严格保护目标公司法人独立性,禁止其资产为收购方债务提供担保;三是合并(fusão/incorporação)或分拆(cisão),适用于需整合资产或优化结构的交易,常见 “分拆 + 股权转移 / 合并” 的两步式收购;四是管理层收购(MBO),但因杠杆收购(LBO)可行性低(高利率、债务发行流程繁琐等),通常需与私募股权机构合作融资。
(二)核心准备工作
1.顾问团队组建:必备团队包括专业律所(提供法律策略、税务规划、尽职调查及文件起草)、投资银行(估值与财务咨询)、独立审计师(尽职调查),复杂交易可根据需求增加专项顾问。
2.尽职调查重点:私人公司公开信息有限(仅包括商业登记文件、合规证明、诉讼信息等),需依赖目标公司自愿披露;上市公司则需披露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重大事项报告等,信息透明度更高。调查需覆盖法律合规、税务、劳动、环境、反垄断等核心领域,避免后续 liability 风险。
(三)交易推进关键节点
1.周期与障碍:中等复杂交易通常需 6 个月至 1 年,快速推进且简化尽职调查的交易可在 1-2 个月内完成。核心障碍是政府审批(CADE、CVM 及行业监管机构),此外还需完成公司内部批准、符合治理标准及披露要求(上市公司)。
2.对价与交易条款:双方享有充分契约自由,但需满足三点限制:不得豁免故意不当行为的 liability、交易价格需与目标公司公允价值一致(避免被认定为虚假交易)、上市公司强制要约价格需符合公允价值标准。对价以现金为主,也可使用收购方现有或新发股份、可转换衍生品,非现金对价可能享受税务递延,但需解决估值难题。
3.股东待遇要求: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时,需向少数股东发出要约,报价不低于控股股权每股报价的 80%;若上市公司属于 “新市场”(Novo Mercado)等高级治理板块,需保障少数股东同等待遇。私人公司无强制平等条款,但章程或股东协议常包含跟投权(tag-along rights),允许所有股东按相同条款出售股份。
4.交割与文件:核心文件包括意向书 / 条款清单、股权收购协议等主协议、交割文件(交割确认函、先决条件豁免函等),需审批的交易还需提交交易细节及目标公司财务状况相关文件。现金对价通常要求交割时支付大部分,剩余部分在 2-5 年内分期支付,收购方需在交割时提供全额融资证明;要约收购中,现金需在拍卖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内到位。
三、关键风险与保护措施
(一)交易风险防控
1.披露义务:仅上市公司需向市场披露 “重大事项”(可能影响证券价格或投资者决策的事实),包括并购相关谈判及协议签署;私人公司无需市场披露,但需向州商业登记处提交章程、股东大会纪要等文件,部分信息公开可查。若披露信息有误或变更,需及时更正并可能承担行政制裁及民事赔偿责任。
2.股权构建规则:无法律禁止敌意收购,但巴西企业股权集中度高,敌意收购实操难度大。投资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可转换衍生品时,若持股比例跨越 5% 的整数倍,需通知目标公司并向市场披露(若以收购为目的);强制要约期间不得通过场外交易购买股份或衍生品。
(二)交易保护机制
1.分手费(break fees):双方可在初步协议或主协议中约定,违约导致交易失败(如违反禁止招揽条款)或因不可抗力(如未获 CADE 批准)无法交割时,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合理比例为交易价格的 1%-5%,特殊情况可高于该比例。
2.排他性与交割条件:目标公司及股东可约定禁止招揽条款(no-shop),但需限定有效期,且管理层为履行信托义务或合规要求可突破该条款。收购方可约定交割先决条件,包括陈述保证在交割时仍真实有效、无重大不利变化、融资到位等,为自身保留 “退出权”。
3.目标公司防御与控制权转移:目标公司可通过章程设置高表决门槛、差异化表决权、“巴西毒丸”(持股达 15% 或 30% 需要约收购全部股份)等机制抵御敌意收购。控制权通常在交割时转移(收购方获得足够表决权),但需注意在 CADE 等审批完成前,不得通过合同或股东协议提前转移控制权,避免违反 “抢跑” 规则。若需实现 100% 控股,可利用章程或股东协议中的拖带权(drag-along),或通过合并方式(无需股东一致同意)整合 minority 股权。
四、特殊考量
巴西劳动法对员工保护严格,并购交易不得修改现有劳动合同损害员工利益,收购方解雇员工需符合原雇主相同条件并支付高额遣散费。员工通常无公司管理权,仅国有或混合所有制企业董事会需有员工代表(无否决权);债权人方面,合并或分拆需经公司债券持有人同意,债权人可反对损害其权益的合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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