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跨境并购:出海企业如何在马来西亚收购公司?

马来西亚凭借逐步开放的外资政策、清晰的监管框架,成为东南亚跨境并购的热门目的地之一。出海企业在马来西亚开展收购业务,需严格遵循当地法律规定,兼顾合规要求与交易实操,以下结合当地并购核心规则与流程,为企业提供实操指引。

 

一、核心监管与法律框架

马来西亚并购活动主要受《2016 年公司法》(CA 2016)、《2007 年资本市场与服务法》(CMSA)、《收购与合并守则》(Takeover Code)、《收购、合并及强制收购规则》(Takeover Rules)及上市要求(Listing Requirements)等法律法规约束,不同主体与交易类型适用规则存在差异:

上市与非上市公司差异:吉隆坡证券交易所(Bursa)上市公司除遵守基础法律外,还需满足《上市要求》《收购规则》等额外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若股东超 50 人且净资产≥1500 万马币,同样适用《收购守则》与《收购规则》。

监管机构分工: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CCM)负责执行《2016 年公司法》,证券委员会(Securities Commission)监管资本市场相关交易,央行(Central Bank)制定外汇政策,行业监管机构(如金融、电信领域)则负责特定行业审批。

 

二、并购交易的核心机制与流程

(一)交易结构选择

私人并购:以股权收购为主要形式,也可根据印花税、税务影响、牌照要求等因素选择资产收购。股权收购更常见,需重点关注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限制、原有负债及牌照合规性。

公开并购:主要包括全面要约、退市与退出要约、选择性资本偿还及协议安排等形式,其中全面要约是上市公司收购的主流方式。

(二)关键参与方与流程周期

必备顾问团队:私人并购需聘请律师、会计师、评估师、财务顾问;公开并购还需增加投资银行(作为主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且主顾问需为证券委员会认可的机构。

流程周期:私人并购周期相对灵活,取决于谈判、尽职调查及第三方审批进度;公开并购需严格遵守《收购规则》规定的时间节点,包括独立咨询文件发送、要约截止日期等关键环节。

(三)主要障碍与突破路径

控制权变更限制:目标公司的合同条款或监管牌照中可能包含控制权变更限制,需提前获取合同相对方或监管机构的同意。

股权与参与限制:需优先核查目标公司所在行业是否存在外资持股限制及马来土著(Bumiputera)参与要求,避免因股权结构不符合规定导致交易失效或牌照被吊销。

审批要求:私人并购需完成目标公司内部审批(如董事会决议)、重大资产交易审批(资产价值超公司总资产 25% 需股东批准);公开并购中,全面要约需满足 “要约方持股超 50%” 的生效条件,协议安排需经法院批准。

 

三、外资与行业特殊规则

(一)外资政策总体导向

马来西亚无全面的外资限制,2009 年起逐步放宽制造业等领域外资准入,但部分行业仍有特殊要求:

受限行业:物流、航运、物业管理、批发零售等行业需遵守外资持股比例限制,例如批发零售行业外资参与需获得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MDTCL)批准,并满足最低实缴资本、马来土著权益等要求。

本地参与要求:“马来土著”(Bumiputera)通常包括马来人及沙巴、砂拉越原住民,部分行业(如报关代理)的牌照明确要求马来土著持股或参与比例。

(二)特定行业监管强化

金融、油气、航空、电信等 regulated 行业存在额外并购规则:

金融行业:收购持牌金融机构 5% 以上股权需央行批准;转让 50% 以上股权或失去控制权需经央行推荐、财政部批准;业务转让需提前获得央行书面同意。

航空与电信行业:已实施并购控制制度,其他行业的并购控制制度拟于 2025 年通过《竞争法》修正案引入,届时超阈值的并购交易需向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MyCC)申报。

 

四、关键操作与合规要点

(一)审批与披露义务

审批核心:除行业与股权相关审批外,还需关注融资协议中的限制性条款(如部分融资要求目标公司至少 51% 由马来西亚人持股),提前获取 financiers 同意。

披露要求:上市公司交易超 5% 比例需向交易所公告,超 25% 需发布通函并经股东批准;要约文件需包含要约方对目标公司及员工的意图、上市状态规划等核心信息;持股超 5% 的股东发生股权变动需及时通知公司并公告。

(二)交易条款与成本控制

条款限制:公开并购中,要约方不得向部分股东提供特殊优惠条件;强制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期内及此前 6 个月的最高收购价,自愿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期内及此前 3 个月的最高收购价,且不得较市场价格折价超 50%。

成本构成:主要包括专业顾问费、印花税(私人公司股权转移按股权价值或收购对价的 0.3% 缴纳,取较高值)、交易所及证券委员会行政费、文件发布及股东大会费用等。

(三)员工与利益相关方处理

员工安排:股权收购中,目标公司雇主身份不变,员工劳动合同继续有效;资产收购中,员工不会自动转移,收购方若聘用原员工,需在所有权变更后 7 日内发出 offer,确保服务连续性且条款不劣于原有约定。

利益相关方沟通:无需获得员工、养老金受托人等法定批准,但需核查目标公司是否存在员工持股计划或股东协议中的特殊义务,同时确保获得关键供应商、客户、银行的必要同意,避免合同终止风险。

 

五、最新政策动态与风险提示

(一)2025 年关键政策更新

股息税新政:2025 年 1 月起,个人股东年度股息收入超 100 万马币的部分需缴纳 2% 股息税,境外股息、先锋企业股息等可豁免。

受益所有权登记:《2016 年公司法》修正案要求公司在 2024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受益所有权登记,变更信息需 14 日内通知 CCM,相关信息需保留 7 年。

拟议并购控制制度:计划 2025 年引入的并购控制制度要求,超阈值的并购交易需向 MyCC 申报,未经审查不得完成交易,违规最高可处全球营业额 10% 的罚款。

(二)风险与成功要素

核心风险:违反外资持股限制或本地参与要求可能导致牌照失效;未遵守披露规则可能面临证券委员会处罚;公开并购中要约失败后,12 个月内不得再次发起要约或触发强制要约义务(除非获得证券委员会同意)。

成功关键:合理制定要约价格、确保审批流程合规、争取目标公司董事会与股东支持,同时充分开展法律、财务、商业尽职调查,规避隐藏负债与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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