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涉外律所:医药企业出海智利,遭遇药品纠纷诉讼怎么处理?

一、核心合规与监管基础

智利医药领域的核心监管依据是《卫生法典》,药品相关具体规则需遵循最高法令(S.D.)3/2010(人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S.D. 466/1984(人用药品补充规定)等。核心监管机构为公共卫生研究院(ISP),负责药品的审批、监管及纠纷相关的行政执行,企业处理纠纷时需优先对接该机构。

行业自律规则同样关键,智利制药创新商会(CIF)等机构的行业准则虽非法律强制,但法院会将其作为判定企业行为标准的重要参考,纠纷处理中可主动援引以证明合规性。


二、纠纷中的责任认定与抗辩要点

药品纠纷的责任认定主要依据《卫生法典》的缺陷产品特殊规则,企业可能面临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受害者需证明产品存在缺陷、实际损害及二者间的因果关系,且《卫生法典》明确排除 “发展风险抗辩”,企业不能以产品流通时的科技水平无法预见缺陷为由免责。

需注意的是,监管机构的产品批准并不免除缺陷产品责任,但完整的合规记录(如获批文件、符合 GMP 要求的证明)可作为行政程序和诉讼中的重要抗辩依据。此外,人用药品的制造商、进口商需具备相应保险或财务担保,这一合规凭证可在责任纠纷中减轻赔偿风险。

若纠纷源于广告宣传、销售环节,需重点核查是否符合《卫生法典》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CRPA):非处方药广告需经 ISP 事前批准,不得进行健康声明等违规宣传,合规的产品标签、使用说明(含患者信息手册、处方信息手册)可作为无过错抗辩的关键证据,若因消费者未按说明使用导致损害,企业可主张免责。

 

三、纠纷解决途径与实操要点

(一)行政程序应对

药品纠纷可能触发 ISP 的卫生制裁程序(sumario sanitario),企业需第一时间配合监管调查,提交合规证明文件(如生产授权、质量检测报告、广告批准文件等)。行政违规可能导致罚款、产品召回、授权暂停或撤销,主动整改、配合调查可作为减轻处罚的重要情节。

若涉及产品质量问题需召回,需严格遵循 S.D. 3/2010 及相关技术指南,按风险等级分类执行召回程序,及时通知 ISP、零售商及消费者,做好产品隔离、回收记录,并向监管机构提交全程报告。自愿合规召回虽不能免除责任,但可证明企业主动防控风险的态度,影响处罚力度和后续民事赔偿裁量。

(二)司法程序应对

1.诉讼类型:药品纠纷可通过个人诉讼、多原告联合诉讼(基于同一损害原因)或 CRPA 规定的集体诉讼(需满足消费者关系要件)解决。集体诉讼判决对未单独主张权利的消费者具有普遍效力,企业需重点关注集体诉讼的应诉策略。

2.证据准备:后续补救措施(如产品改进、标签完善)的证据可按民事程序规则提交,建议通过第三方审计报告、专家证言等形式增强证明力;其他用户的不良事件记录可作为证据,但需符合民事证据的关联性要求。

3.特殊规则:智利不认可庭外私人取证,证人证言需在法庭内获取,员工可作为证人但需排除利益关联;律师 - 客户特权受法律保护,与境内外律师的保密沟通可申请证据豁免,避免敏感信息披露。

4.跨境相关:若涉及外国企业,智利法院通常优先管辖本地代表机构,直接起诉境外企业需通过最高法院、外交部按条约或政府规则送达,实操难度较高;美国、欧洲的相关诉讼裁决虽无直接约束力,但 ISP 可能据此启动本地调查,企业需同步应对跨境监管联动风险。

(三)替代性解决方案

对于涉及消费者集体利益的纠纷,可依据 CRPA 的集体自愿程序(PVC)提出补救方案,该方案无需企业承认侵权,经消费者所在地民事法院批准后,对未单独主张权利的消费者具有约束力,能高效化解群体性纠纷风险。


四、事前预防与风险规避

1.全流程合规:生产环节需取得 ISP 的生产授权,严格遵守 GMP 要求;并购交易中若涉及药品营销授权(MA)转移,需提前向 ISP 申请批准,避免因授权变更引发合规纠纷。

2.风险防控: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定期开展内部合规自查(自查记录可作为纠纷中的抗辩证据);严格执行标签和警告义务,按 ISP 要求标注安全风险、使用方法等关键信息。

3.数据合规:2026 年 12 月 1 日生效的新《数据保护法》(NDPL)与 GDPR 接轨,企业需建立符合标准的数据处理流程,尤其是临床数据、消费者信息的跨境传输,避免因数据违规加剧纠纷风险。

4.应急准备:针对产品缺陷风险,提前制定符合监管要求的召回预案,明确通知流程、产品回收路径及与 ISP 的沟通机制,减少纠纷发生后的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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