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层面起诉洗钱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适用于联邦和联邦领地犯罪的《1995 年刑法典法案》(《刑法典》)包含多项洗钱罪条款。该法典第 10 章第 10.2 部分第 400 分部界定并规定了 19 项洗钱罪。
《2006 年联邦反洗钱和打击资助恐怖主义法案》(《反洗钱 / 反资助恐怖主义法案》)及其相关的《2007 年反洗钱和打击资助恐怖主义规则》(《反洗钱 / 反资助恐怖主义规则》)也包含洗钱罪条款。
澳大利亚联邦检察院(CDPP)是负责起诉联邦刑事犯罪(包括犯罪所得相关犯罪)的主要政府机构。
其他政府部门可能协助联邦检察院进行犯罪所得相关犯罪的起诉工作,包括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和分析中心(AUSTRAC)、澳大利亚联邦警察(AFP)以及其他联邦和州级部门与机构。
澳大利亚各州和领地的刑法同样包含洗钱罪条款。各州和领地的检察院负责起诉违反本州或领地法律的洗钱罪。
2、政府需证明哪些内容才能认定洗钱构成刑事犯罪?包含哪些洗钱上游犯罪?逃税是否属于洗钱的上游犯罪?
《刑法典》将洗钱罪定义为 “处理” 有合理理由相信是犯罪所得的 “金钱或其他财产” 的行为。根据所涉金钱或财产的价值,洗钱罪分为不同等级。根据该法典,“处理” 包括接收、持有、隐瞒、处置、进口、出口相关金钱或其他财产,或从事与该等金钱或财产相关的银行交易。
联邦检察院首先必须证明构成犯罪的客观要件(与定罪相关)的存在;其次,对于每项需要主观要件的客观要件,还必须证明该客观要件对应的某一主观要件成立。
2021 年,《2020 年犯罪立法修正案(经济打击)》对《刑法典》进行了修订,新增了一类门槛更低的普通犯罪所得相关罪名。该类新罪名针对不直接处理金钱或财产的洗钱网络控制者。
根据这项新的普通犯罪所得罪名,检方无需证明所涉金钱或财产源自某一特定犯罪,甚至无需证明其源自某一类普通犯罪。
尽管《刑法典》未明确规定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但澳大利亚的上游犯罪通常包括毒品和麻醉品贩运、欺诈、盗窃和身份盗窃、逃税、人口走私、武器贩运以及腐败犯罪。违反各州和领地法律的刑事犯罪以及外国法律规定的犯罪也可构成上游犯罪。
澳大利亚法律中提及的 “逃税” 并非特指一项刑事犯罪,但逃税可能构成洗钱相关的潜在上游犯罪。例如,《刑法典》第 400 分部第 400.9 条规定的 “处理有合理理由怀疑为犯罪所得等的财产” 罪名。
3、洗钱罪是否具有域外管辖权?清洗外国犯罪所得是否应受处罚?
是。《刑法典》界定的洗钱罪在以下情形具有域外效力:行为 “全部或部分发生在澳大利亚境内”,或 “全部或部分发生在澳大利亚航空器或船舶上”。
对于全部发生在澳大利亚境外的行为,在符合以下条件时适用该法:
相关金钱或财产因违反联邦、州或领地可公诉罪而成为、可能成为或有风险成为犯罪所得;
行为人是澳大利亚公民、居民或公司;
该犯罪属于从犯犯罪,且与该从犯犯罪相关的主罪全部或部分发生在澳大利亚境内,或全部或部分发生在澳大利亚航空器或船舶上(或意图如此发生)。
是,在澳大利亚,清洗外国犯罪所得依法应受处罚。“犯罪所得” 指个人通过实施违反澳大利亚法律或外国法律的犯罪(该犯罪情节严重,应被视为可公诉罪)而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获取或衍生的任何金钱或财产。《反洗钱 / 反资助恐怖主义法案》与《刑法典》共同规定,处理已知为任何犯罪活动(无论该活动发生在澳大利亚境内还是其他国家)所得的金钱或财产,均构成刑事犯罪。
4、哪些政府机构负责调查和起诉洗钱刑事犯罪?
负责调查洗钱罪的机构包括澳大利亚刑事情报局(ACIC)、澳大利亚联邦警察(AFP)、澳大利亚税务局(ATO)、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和分析中心(AUSTRAC)以及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各州和领地的执法机构及警察也可调查违反洗钱法律的行为。
在国家层面,澳大利亚联邦检察院(CDPP)是负责起诉洗钱罪的主要政府机构,其管辖范围包括起诉《刑法典》规定的洗钱罪。
联邦检察院在起诉洗钱罪时会得到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和分析中心(AUSTRAC)、澳大利亚联邦警察(AFP)以及内政部的协助。
在州和领地层面,相应州或领地的检察院负责起诉违反本州或领地法律的洗钱罪。
5、仅自然人需承担刑事责任,还是法人也需承担刑事责任?
法人同样需承担刑事责任。《刑法典》对法人和自然人同等适用,包含 19 项与洗钱相关的罪名。
6、个人和法人因洗钱罪被定罪后,最高可判处何种刑罚?
《刑法典》对洗钱罪规定了不同的刑罚,具体刑罚取决于所处理的金钱或财产价值以及行为人的知情程度。
对于个人:
若所涉金钱或财产价值达到或超过 1000 万澳元,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或 2000 个罚金额度单位(666 万澳元)的罚金;
若所涉金钱或财产价值低于 1 万澳元,最高可判处 12 个月或 6 个月监禁、30 个罚金额度单位(9900 澳元)的罚金,或同时判处监禁和罚金(监禁的最高期限取决于行为人的知情程度)。
对于法人:
最高可判处 10000 个罚金额度单位(330 万澳元)的罚金。《刑法典》未规定具体罚金数额,因此根据《1914 年犯罪法》第 4B 条,罚金数额不得超过对犯有相同罪行的自然人判处的最高罚金额度单位的五倍。
自 2024 年 11 月 7 日起,1 个罚金额度单位相当于 330 澳元(《1914 年犯罪法》第 4AA 条)。
7、洗钱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刑法典》未对洗钱罪的起诉规定具体时限。但如果个人犯罪的最高刑罚为 6 个月监禁,或法人犯罪的最高刑罚为 150 个罚金额度单位或以下,联邦检察院需在洗钱罪实施后的一年内提起诉讼。
各州和领地对洗钱罪的起诉也设有时限。例如,在新南威尔士州(NSW),涉及处理疑似犯罪所得财产的即决犯罪,需分别在指控犯罪实施后的 6 个月和 12 个月内提起诉讼。
8、执法仅在国家层面进行吗?是否存在并行的州或省级刑事罪名?
在国家层面,澳大利亚联邦检察院(CDPP)是负责起诉洗钱罪的主要政府机构,其管辖范围包括起诉《刑法典》规定的洗钱罪。
联邦检察院在起诉洗钱罪时会得到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和分析中心(AUSTRAC)、澳大利亚联邦警察(AFP)以及内政部的协助。
在州和领地层面,相应州或领地的检察院负责起诉违反本州或领地法律的洗钱罪。
9、是否有相关的没收权机构?哪些财产可被没收?在未作出刑事定罪的情况下(即非刑事没收或民事没收),在何种情形下可对资金或财产进行没收?
澳大利亚的反洗钱制度包含旨在追回通过洗钱获得的资产的立法。在联邦层面,《2002 年犯罪所得法》(《犯罪所得法》)允许执法部门在定罪后追回与犯罪相关的资产。该法第 2-6 部分包含不明财富条款,根据该条款,相关命令的目标对象必须在概率平衡的基础上证明其财富并非源自违反联邦法律的犯罪、外国可公诉罪或具有联邦属性的州犯罪。该立法对 “资产” 的定义范围广泛,包括位于澳大利亚境内或其他地方的任何金钱、不动产和个人财产(无论是有形还是无形)。
此外,澳大利亚各州和领地也针对本州或领地层面犯罪产生的资金制定了资产追回立法。
2018 年制定的《国家不明财富合作计划》旨在加强联邦和州 / 领地执法机构追踪、识别和扣押无法与合法来源挂钩的资产的能力。该计划目前适用于新南威尔士州、澳大利亚首都领地和北领地。根据该计划立法的要求,澳大利亚总检察长部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宣布任命安德鲁・卡皮 - 伍德 AO 先生独立审查该计划的有效性及其是否促进了更广泛的合作。
10、银行或其他受监管金融机构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员工是否曾因洗钱罪被定罪?
是,已有银行和其他受监管金融机构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员工因洗钱罪被定罪的案例。
一个典型案例是澳大利亚联邦银行(CBA),该银行与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和分析中心(AUSTRAC)达成协议,支付 7 亿澳元的罚金。AUSTRAC 认定澳大利亚联邦银行违反《反洗钱 / 反资助恐怖主义法案》达 53750 次,具体违规行为包括:
2017 年 10 月前未对其智能存款机(IDMs)的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ML/TF)风险进行适当评估;
2012 年 11 月至 2015 年 9 月期间,未按时向 AUSTRAC 提交 53506 份涉及智能存款机 1 万澳元及以上现金交易的大额交易报告(TTRs),相关交易总价值约 6.25 亿澳元;
三年内未遵守其反洗钱 / 反资助恐怖主义计划中关于监控 778370 个账户交易的要求。
AUSTRAC 的调查始于 2015 年末,当时澳大利亚联邦警察(AFP)就涉及严重犯罪(包括毒品进口和非法资金处理)的澳大利亚联邦银行账户发出警报。据称该银行允许这些账户继续运作,为进一步的非法交易提供了便利。此事导致 8 人被控犯罪所得相关罪名,其中 6 人被定罪。
根据 2023 年 2 月的媒体报道,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已起诉一个国际洗钱组织的 9 名成员,其中 8 人被控多项洗钱和犯罪所得相关罪名,据称这些行为是为该组织的广泛活动提供支持。
11、若不通过司法程序,刑事诉讼如何解决或和解?此类和解的事实及条款记录是否公开?
如果洗钱行为同时涉及违反金融监管规定,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和分析中心(AUSTRAC)等澳大利亚金融监管机构可能会施加民事处罚或采取行政措施,包括罚款、取消董事资格或责令相关机构采取特定合规措施。民事诉讼的和解通常是公开的,监管机构往往会发布新闻稿详细说明和解条款,但具体细节有时可能保密。
12、反洗钱执法的优先事项或重点执法领域有哪些?
近年来,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和分析中心(AUSTRAC)在针对赌场和博彩业的执法行动中取得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
2023 年 5 月 30 日,AUSTRAC 与澳大利亚最大的博彩娱乐集团皇冠度假集团有限公司(Crown Resorts Limited)就洗钱违规行为达成协议,后者支付 4.5 亿澳元的罚金。这是 AUSTRAC “激流行动”(Operation Slalom)的成果 —— 鉴于赌场和博彩业面临较高的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风险,AUSTRAC 通过该行动加强了对该行业的合规调查和执法力度。
2022 年 3 月,AUSTRAC 宣布在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对墨尔本皇冠赌场和珀斯皇冠赌场提起诉讼,指控其严重且系统性地违反澳大利亚反洗钱 / 反资助恐怖主义法律。这些诉讼最终以 4.5 亿澳元的罚金达成和解,这是澳大利亚企业历史上第三高的罚金。
2024 年 2 月,新西兰赌场运营商天空城(SkyCity)宣布,在 AUSTRAC 调查其阿德莱德赌场涉嫌违反反洗钱 / 反资助恐怖主义法律后,已与 AUSTRAC 达成处罚协议。双方已向联邦法院提交 7300 万澳元的罚金方案,等待法院批准。
2024 年 12 月,AUSTRAC 在联邦法院对恩泰集团私人有限公司(Entain Group Pty Ltd.)提起民事诉讼,该公司运营着必发(Ladbrokes)、内兹(Neds)等在线博彩网站。AUSTRAC 指控恩泰集团未制定和维持合规的反洗钱计划,未识别和评估刑事利用风险;其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未对反洗钱 / 反资助恐怖主义计划进行适当监督,导致该集团无法有效识别所面临的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风险及遭受刑事利用的脆弱性;此外,恩泰集团未对 17 名高风险客户进行适当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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