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
瑞士民事诉讼遵循 “败诉方承担费用”(loser-pays)原则:败诉方需承担诉讼费用,且在支付自身律师费之外,还需赔偿胜诉方的律师费。诉讼费用与律师费赔偿金额均依据州级收费标准确定,而各州的收费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在多数情况下,法院判定的律师费赔偿仅能覆盖胜诉方实际产生的部分律师费。
一般而言,原告在提起诉讼时需预付部分诉讼费用。为降低原告的经济门槛,新修订的法律将预付费用限制为预计诉讼费用的一半。但该规则存在例外:对于国际商事法院管辖的案件以及上诉程序,原告仍可能需全额预付诉讼费用。
此外,当事人需预付其请求的证据保全相关费用。若双方当事人均请求采取同一证据保全措施,相关费用可由双方平均分摊。若一方当事人未支付其应承担的费用,另一方当事人可选择全额预付,以确保证据保全措施得以实施;若双方均未支付,则法院不予进行证据保全(除非法院依职权必须查明相关事实)。
另外,经被告请求,在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时,原告可能被要求提供诉讼费用担保:(1)原告在瑞士无住所或注册办公地,且无国际条约规定的豁免情形;(2)原告看似无清偿能力;(3)原告拖欠以往诉讼的费用;(4)存在其他理由表明,潜在的诉讼费用赔偿可能无法实现。
关于诉讼费用的追偿:最终需承担费用的一方已支付的预付费用,将与应付费用进行抵扣。若无需承担费用的一方(通常为胜诉的原告)已预付费用,该笔费用将予以退还,剩余未结清的费用则向需承担费用的一方追偿。这一调整意味着,未收回费用的风险如今由国家(即州政府)而非原告承担。
诉讼资助
2004 年,瑞士联邦最高法院作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确认了商业第三方诉讼资助的一般可准许性 。此后,法院进一步认定,向委托人告知获取第三方资助的可能性,可构成律师勤勉履行委托职责的一部分 。
尽管判例很早就认可了第三方诉讼资助,但要明确瑞士国内诉讼资助机构的整体普及程度并非易事。一方面,诉讼资助协议极少对外披露,且法律未规定披露义务;另一方面,许多资助业务具有跨境性质。需特别注意的是,瑞士不允许纯粹的风险代理费(即仅在胜诉后才支付律师费);但在特定情况下,若基础律师费已能保证律师获得合理收入,允许约定 “附条件收费安排”(即诉讼胜诉时额外支付奖金)。近年来,瑞士的诉讼资助机构数量显著增加,其服务也日益普及。
免责声明
法律及程序可能发生变更。本文仅提供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建议。若您在瑞士遭遇法律纠纷,请立即联系我们咨询专业涉外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