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德国遭遇跨境诉讼/国际仲裁怎么办?国樽涉外律师解读跨境诉讼/国际仲裁条款


跨境诉讼


德国法院依据《海牙取证公约》和欧盟法规,为外国诉讼程序提供协助,包括证据收集、资产追踪和冻结令执行等。

德国法院可作出披露令和资产冻结令,但此类措施的作出需满足严格的条件,并接受司法监督。法院会综合考虑措施的必要性、比例原则以及第三方利益。

德国法院不作出 “禁诉令”,认为此类禁令与国家主权及欧盟法律框架相冲突。但德国法院支持仲裁协议的效力,可在存在有效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中止普通诉讼程序,交由仲裁解决。

跨境破产程序受《欧盟破产条例》规范;对于非欧盟国家的破产案件,则适用国际破产法原则。

最新动态包括:

英语诉讼程序:商事法院中使用英语进行诉讼的案件日益增多。

数字化合作:跨境案件管理的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效率显著提升。

此外,最新发展还包括商事法院中英语诉讼程序的推广、跨境案件管理数字化工具的应用,以及判决和临时救济执行领域国际合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对于国际当事人而言,德国法院在跨境合作方面的丰富经验和开放态度是重要优势。


国际仲裁

德国的仲裁程序规则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为基础,并纳入《德国民事诉讼法典》第十编(第 1025-1066 条)。这些规则确立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限制司法干预,并保障仲裁协议和仲裁裁决的可执行性。

德国仲裁协会(DIS)是德国国内和国际仲裁领域的主要机构。德国仲裁协会规则体现了国际最佳实践,包括快速仲裁程序、紧急仲裁员制度以及仲裁庭审中的技术应用等。

德国法院对仲裁持支持态度,仅在必要时提供协助(如协助证据收集、指定仲裁员、执行临时救济措施)。根据《德国民事诉讼法典》第 1032 条的规定,若存在有效仲裁协议,法院通常会中止普通诉讼程序,交由仲裁解决;同时,法院会依据《纽约公约》的规定执行仲裁裁决。

最新动态包括:

判例发展:法院近期的判决进一步确认了对仲裁的支持立场,以及仲裁裁决执行的高效性。

仲裁法现代化2024 年,德国政府提出一项法案,拟对《德国民事诉讼法典》第十编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包括明确允许以视频会议形式举行口头庭审,以及放宽仲裁协议的形式要求等。

德国仲裁协会规则更新:德国仲裁协会对其仲裁规则进行了更新,以进一步与国际标准接轨。

德国法院与仲裁庭之间的关系以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和不干预仲裁为核心原则。对于国际当事人而言,德国为临时仲裁和机构仲裁均提供了可靠、支持性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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