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涉外律师解读:跨境投资企业在泰国常见合规失误及规避处罚方法


在区域总部、制造业、物流及服务业领域,泰国仍是东南亚最具吸引力的市场之一。然而,许多企业低估了泰国实体维持合规所需履行的日常义务范围。泰国的处罚不仅限于经济层面:申报逾期或申报有误可能会干扰银行业务、移民流程及许可证办理,触发审计审查,严重时还可能导致董事承担法律责任或企业运营中断。


核心要点

企业所得税(CIT)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150 天内完成年度申报,半年预估税需在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内申报;通过电子申报的企业可享受法定延期。

年营业额超过 180 万泰铢的企业,必须进行增值税(VAT)登记。月度增值税申报表(纸质申报)需在次月 15 日前提交,电子申报则需在次月 23 日前提交。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标准增值税率仍为 7%(该税率经内阁批准延长)。

预提税(WHT)适用范围广泛,涵盖服务费、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各类支付款项。

《外商经营法》(FBA)对特定行业的外资持股比例实施限制。未取得合规许可证开展经营,或采用代持股权结构,均可能导致罚款甚至监禁。


税务合规与申报失误

在泰国运营的企业必须谨慎应对复杂的税务体系,因为合规、申报或报告环节的任何失误都可能迅速引发经济处罚及行政问题。


以下是企业最常出现的几类失误:


企业所得税(CIT)申报逾期或申报有误

在泰国开展业务的泰籍企业及外籍企业,需在会计期间结束后 150 天内提交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CIT/PND 50 表格),并缴纳相应税款。

此外,企业需根据年度净利润预估额,在会计期间前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内缴纳半年预缴税款(CIT/PND 51 表格)。通过电子申报的企业,泰国政府允许延长申报期限:例如,PND 50 表格可在会计期间结束后 158 天内提交,PND 51 表格可在会计期间前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零八天内提交。该延期政策同样适用于其他申报表,而错过这些期限是导致可避免处罚的常见原因。


企业税务合规中,以下两类失误反复出现:

1.收入申报不足或扣除额申报过多

泰国的税法规定与财务报告在多个方面存在差异,例如折旧(设有特定最高税率)、不可抵扣准备金、部分招待费的限额规定及时间性差异等。若企业直接采用财务记账方法,未按税法要求进行必要调整,将面临税务审查及处罚风险。

2.半年预缴税额预估不足

若依据 PND 51 表格缴纳的半年预缴税额,在无合理理由的情况下低于最终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 25%,泰国税务局有权对差额部分额外征收 20% 的附加费。

在企业所得税范畴内,税款逾期缴纳的标准附加费为每月(或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按应纳税额的 1.5% 征收。申报逾期或未申报还将面临单独的行政罚款;若审计发现企业存在故意错报行为,相关处罚金额将大幅增加。


增值税(VAT)失误

在泰国常规提供商品或服务、且年营业额超过 180 万泰铢的个人或实体,必须进行增值税登记。未按时登记或在应登记时未登记,是引发处罚及进项税抵扣被拒的常见原因。

月度增值税申报表(PP 30 表格)的提交期限为:纸质申报需在次月 15 日前完成,电子申报需在次月 23 日前完成。逾期提交将面临附加费及罚款。经内阁批准延长后,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标准增值税率仍为 7%。

仅持有有效税务发票及完备佐证材料的企业,方可抵扣进项增值税。缺失发票或发票不符合规定(如税务识别号错误、缺少 “税务发票” 标识、分支机构代码有误等),通常会导致抵扣申请被拒。泰国《税法》对税务发票及进项税抵扣资格设有明确的形式要求。


个人所得税预提失误

雇主必须依据泰国个人所得税规定,按月计算员工的预提税额。该规定涵盖现金薪酬及非现金福利(如雇主支付的住房费用、雇主代缴的税款等)。预提税额不足是常见且代价高昂的失误,尤其在遗漏非现金福利或不定期奖金的情况下。

月度预提税申报表(根据情况适用 PND 1、PND 2、PND 3/53 表格)的提交期限为:纸质申报需在次月 7 日前完成,电子申报可延长至次月 15 日前。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员工及董事薪资相关的预提税申报表(PND 1 表格)必须通过税务局电子申报系统提交。

此外,雇主还需提交年度汇总表(PND 1 Kor 表格),并在 2 月底前(电子申报可享受延期)向员工出具年度预提税证明。


忽视特定款项的预提税义务

泰国的预提税制度适用范围广泛,涵盖多种对外支付款项。常见的疏漏包括未对以下款项代扣预提税:

境内支付的服务费(支付给企业时通常为 3%,支付给个人时通常为 5%;具体税率取决于收入类型及收款方身份)

股息(支付给居民收款方时通常为 10%;针对上市公司股东或大额股东,可能适用不同规定)

利息(支付给居民企业时通常为 1%;特殊情况另有规定)

特许权使用费(支付给居民企业时通常为 3%)

支付给非居民的款项(在无税收协定时,境内税率通常为 15%;若适用双重税收协定,提供合规证明后可享受较低税率)。付款方需提交 PND 54 表格,并在次月 7 日前缴清税款(电子申报可延长至次月 15 日)。

税率适用错误、未考虑税收协定优惠、未提交相应的 PND 53/PND 54 表格,是审计中常见的问题。此类违规的处罚及附加费与其他税种一致:未缴税款部分每月按 1.5% 征收附加费,申报逾期或未申报还将面临额外罚款。


未持有效工作许可或签证开展工作

雇佣外籍员工的企业,必须确保员工持有相应的非移民签证及获批的工作许可(或符合特定类别的豁免条件)。根据 2018 年《外籍员工雇佣法令》修正案,泰国简化了相关流程,包括线上申请,且劳工部需在 15 个工作日内处理完完整的申请材料。

未持有效工作许可的外籍人士,可能面临 5,000 至 50,000 泰铢的罚款,并存在被驱逐出境的风险。雇佣无许可外籍员工的雇主,每名非法员工将面临 10,000 至 100,000 泰铢的罚款;屡犯者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企业如需为员工申请工作许可,需先为其担保非移民 B 类签证,确保企业满足雇佣及注册资本门槛,并提交工作许可申请及相关企业文件、税务文件和社保文件。部分类别企业(如投资促进委员会(BOI)优惠企业或特定专业岗位)可享受流程简化或豁免政策。


忽视《外商经营法》合规要求

泰国《外商经营法》(FBA,佛历 2542 年,即 1999 年)对特定行业的外资持股及参与实施限制。外资企业(通常指外资持股比例≥50% 的企业)禁止从事 “清单一” 所列活动;从事 “清单二” 及 “清单三” 所列活动,可能需获得内阁或局长级别的批准。未取得必要许可开展经营,将面临严厉处罚。

近期执法重点聚焦于反避税条款(如第 36 条),该条款针对隐瞒外资控制权的代持股权结构。违规行为的处罚可能包括最高 3 年监禁、高额罚款,以及责令停止受限业务活动。

常见失误包括:误认为外资仅持少数股权即可规避《外商经营法》约束;从事 “清单三” 所列其他服务业务却未取得外商经营许可证(FBL);拓展业务范围(如新增咨询或贸易业务)却未重新核查许可证要求。


违反外劳与泰籍员工比例要求

为外籍员工申请标准非移民 B 类签证及工作许可的非 BOI 泰籍有限公司,需为每名外籍员工维持 4:1 的泰籍与外籍员工比例,且每名外籍员工对应的注册资本需达到 200 万泰铢。劳工部在审核资格时,将参考这些行政门槛。

投资促进委员会(BOI)优惠企业通常豁免上述标准比例要求(BOI 将根据具体情况设定员工配置需求);代表处或分公司在支持员工工作许可申请时,可适用 1:1 的泰籍与外籍员工比例。部分类别人员(如与泰籍人士结婚的外籍人士)可享受注册资本及员工比例门槛降低的优惠。

违规后果包括签证及工作许可续签被拒或延误,若外籍员工在无有效许可的情况下继续工作,企业还将面临业务中断及罚款风险。


员工分类错误

根据泰国法律,员工与独立承包商的区分取决于法律关系及管控程度。《民商法典》对 “劳务雇佣”(员工)与 “承揽雇佣”(承包商)作出了不同界定,实务判断标准包括:工作时间及工作方式的管控权、是否融入企业组织架构、工具设备由谁提供、报酬支付方式等。员工分类错误可能引发遣散费、社保、税务及罚款等方面的法律责任。


此类错误在税务及社保层面均存在相应风险:

税务风险:员工需纳入薪资预提税范畴(适用 PND 1 表格),其现金薪酬及非现金福利均需缴税;承包商的服务费通常需按源扣缴预提税(根据收款方身份及服务类型,税率通常为 3% 或 5%,适用 PND 3/53 表格)。分类错误往往导致预提税额不足,并引发罚款及利息。

社保风险:员工与雇主需分别按薪资的 5% 缴纳社保费,每月最高缴纳额为 750 泰铢(薪资基数上限为 15,000 泰铢)。若未将实际应视为员工的人员纳入社保,或未按规定缴纳社保费,企业将面临附加费及税务审查。

在泰国规避处罚的关键在于做好基础工作:日程安排、管控措施及文件记录,并认清泰国法规与通用会计准则或国际惯例的差异。税务局推广电子申报及逾期付款附加费制度,意味着时间节点失误的代价高昂。移民合规及《外商经营法》合规需提前规划,必要时可策略性利用投资促进委员会(BOI)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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