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什么新加坡 ADR 是中国企业的 “优选”?
新加坡法律体系将替代性纠纷解决(ADR)置于核心地位,法院明确 “鼓励优先通过 ADR 解决纠纷”,对中国企业的优势体现在三点:
成本更低:ADR 程序(尤其是调解)的费用通常仅为诉讼的 1/3-1/2,且耗时更短(调解一般 1-3 个月可出结果);
保密性强:仲裁 / 调解过程不公开,适合中国企业保护商业机密(如核心技术参数、客户资源);
执行有保障:新加坡是《新加坡调解公约》《纽约公约》成员国,ADR 结果(调解协议、仲裁裁决)可在全球 100 多个国家执行,覆盖中国企业主要海外市场。
2. 调解:低成本解决纠纷的 “第一步”
中国企业可根据纠纷类型选择三类调解机构:
通用型:新加坡调解中心(SMC),处理各类商事纠纷,调解员多为本地资深律师;
国际型: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SIMC),专注跨境纠纷,可提供中文调解服务,适配中国企业语言需求;
法院附设型:国家法院纠纷解决组(Court Dispute Resolution Cluster),若已向国家法院起诉,可申请由该机构调解,调解成功可直接转化为法院判决。
关键法律保障需牢记:根据《2017 年调解法》,企业可申请 “中止诉讼、优先调解”,且调解协议可像法院判决一样直接申请执行,避免 “调解成功却拿不到钱” 的风险。
3. 仲裁:大额跨境纠纷的 “核心选择”
中国企业选择新加坡仲裁,需重点关注两大制度与一个核心机构:
两大仲裁法律体系:
国内仲裁:适用《2001 年仲裁法》(AA),适用于 “新加坡为仲裁地且不适用《国际仲裁法》” 的纠纷,法院监督权力较强;
国际仲裁:适用《1994 年国际仲裁法》(IAA),适用于 “跨国纠纷”(如当事人为中新两国企业、合同标的在第三国),法院干预极少,更符合国际仲裁惯例。
核心机构: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是新加坡唯一本地仲裁机构,也是中国企业最常用的选择,其优势包括:
可选择中文作为仲裁语言;
仲裁员名册包含大量熟悉中国法律的专家;
程序高效,简单案件 6 个月可出裁决。
4. 中国企业实操建议
合同中明确 “新加坡 ADR 条款”:在跨境合同中约定 “争议先提交 SIMC 调解,调解不成则提交 SIAC 仲裁,仲裁地为新加坡”,避免后续争议解决方式扯皮;
重视 “仲裁员选择”:选择熟悉中国《民法典》《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仲裁员,确保仲裁过程中充分考虑中国法律与商业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