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先判断:你的判决 / 裁决属于 “哪一类”?
中国企业在新加坡申请执行,首先要根据 “判决 / 裁决来源” 分类,不同类型对应不同执行路径:
执行依据类型 | 适用场景 | 核心法律依据 |
新加坡本地判决 / 裁决 | 直接在新加坡法院起诉或仲裁获得的结果 | 2021 年《法院规则》、AA/IAA |
外国判决(特定国家) | 来自香港、澳洲、英国、印度等 10 个国家 / 地区 | 《1959 年外国判决相互执行法》(REFJA) |
外国判决(其他国家) | 来自上述 10 国之外的国家(如美国、德国) | 普通法诉讼 |
国际仲裁裁决 | 由 SIAC 或其他国际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 | 《纽约公约》、IAA |
2. 核心流程:判决 / 裁决如何 “注册 + 执行”?
以中国企业最常用的 “REFJA 下外国判决注册” 和 “国际仲裁裁决执行” 为例,关键步骤如下:
步骤 1:准备申请材料(核心是 “文件完整性”)
REFJA 注册:需提交经认证的外国判决副本、“判决在原属地可执行” 的证据(如原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
仲裁裁决执行:需提交经认证的仲裁协议、仲裁裁决副本,若为外国裁决(如在中国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还需提供 “裁决已生效” 的证明。
步骤 2:向法院提交申请
向新加坡高等法院一般庭提交 “原诉申请”(Originating Application),可申请 “无通知申请”(即不提前告知对方),避免对方转移资产;
申请需附宣誓书,说明申请理由(如 “对方在新加坡有房产,需尽快查封”)。
步骤 3:执行阶段
注册 / 认可成功后,判决 / 裁决即视为 “新加坡高等法院判决”,可申请两类核心执行措施:
财产查封拍卖:查封对方在新加坡的动产(如车辆、设备)或不动产(如房产),拍卖后以价款清偿债务;
债权扣押:冻结对方在新加坡银行的存款、第三方欠对方的款项(如客户应付货款)。
若对方资产超过 1.5 万新元且拒不履行,中国企业可申请启动 “破产程序”,通过破产清算强制对方偿债。
3. 中国企业关键风险防范:申请 “临时措施”
在执行申请过程中,若发现对方有转移资产的迹象(如将新加坡房产过户给关联方),需立即向法院申请 “玛瑞瓦禁令”(Mareva Injunction),该禁令可禁止对方处置资产,确保后续执行能顺利推进。
申请需满足两个条件:
有 “真实风险” 证明(如对方近期有大额资产转移记录);
禁令符合 “正义利益”(如不禁令将导致执行落空)。
4. 特殊提示:中国内地判决的执行路径
目前中国内地与新加坡尚未签订 “判决相互执行协定”,中国内地法院作出的判决需通过 “普通法诉讼” 在新加坡执行:即中国企业需以 “对方未履行内地判决” 为由,向新加坡法院提起新诉讼,胜诉后获得新加坡判决再申请执行。建议此类案件委托 “中新加双法域背景” 的律师,提高诉讼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