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樽律所】遇见老赖不守信用不给钱咋办

当您遇见老赖不守信用不给钱时,通常可以从协商和司法两个层面入手。首先,如果对方承认债务但拖延支付,建议尽快签订书面还款协议,明确分期金额、截止日期及违约责任条款。例如,可约定“若任一期逾期超过7日,债权人有权立即申请全额清偿并主张违约金”。例如,可约定“若任一期逾期超过7日,债权人有权立即申请全额清偿并主张违约金”。笔者强烈建议对协议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债权文书具有直接执行力,能跳过审判程序快速进入执行阶段。去年某杭州服装厂就通过公证还款协议,在客户违约后3天内冻结了对方账户,高效解决了拖欠货款问题。

其次,对于事实清晰、无争议的债务纠纷,《民事诉讼法》第216-217条规定的督促程序是高效选择。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若债务人15日内未书面异议且未付款,即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比如某北京家教机构通过提交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5个工作日内获得支付令,在家长拒不履行后直接启动执行程序扣划其工资账户。

需注意的是,虽然《民事诉讼法》第189条涉及诉讼代理规则,但对付老赖的核心法律工具实际散见于多个程序章节。实践中遇见老赖不守信用不给钱的关键在于:第一要固定债权凭证;第二要选择匹配的速裁程序;第三要提前收集财产线索。笔者建议在协商阶段就同步调查对方名下车辆、房产等信息,为可能发生的执行做准备。

实务操作提示:1.还款协议最好采用"公证+违约担保"双保险模式;2.申请支付令需准备完整的债权债务证明链;3.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迹象时应立即诉前保全。

延伸思考:当遇见老赖不守信用不给钱且恶意转移资产时,如何结合《民法典》第538条撤销权与《民事诉讼法》执行规定形成组合维权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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