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在编教师可以当股东吗

关于在编教师可以当股东吗这一常见疑问,需结合《公务员法》第59条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综合分析。法律虽未明令禁止持股,但要求公职人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且可能影响公正履职。实务中通常认为,在编教师可以当股东吗需具体判断投资性质——若持股企业与教育领域无关且无利益冲突,一般被允许;反之则可能违规。

例如2022年某省案例:王老师(在编)投资一家科技公司占股15%,该公司主营业务为软件开发,与学校教育无关联。教育局核查后认定其投资未违反规定,但要求其报备持股情况。笔者注意到,此类非关联投资虽被容忍,但若企业后期拓展教育业务(如开发教学软件),仍可能触发利益冲突审查。这再次印证在编教师可以当股东吗的核心在于动态评估利益关联性。

实务建议采取三步风控:第一,优先选择与教育行业无产业链关联的领域投资;第二,持股比例建议低于10%以避免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第三,投资前必须向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书面备案。尤其需注意隐性风险——即使投资非教育类企业,若该企业竞标学校项目,仍会导致合规危机。尤其需注意隐性风险——即使投资非教育类企业,若该企业竞标学校项目,仍会导致合规危机。

思考问题:若在编教师通过信托方式持有拟上市企业股份,是否还需履行职务回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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