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离婚后车位如何变更

离婚后车位如何变更确实是很多夫妻容易忽视的财产分割问题。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其中自然包括车位产权。但现实中经常出现登记人与实际出资人不一致的情况,这就为后续变更埋下了隐患。

笔者经办过一个典型案例:张先生和李女士离婚时,发现小区车位虽然是用婚后收入购买,但产权证上只写了李女士母亲的名字。这种情况就比较复杂了,需要先证明实际出资情况才能主张权利。对于离婚后车位如何变更的问题,往往需要分两步走:先确权再过户。

实务中要特别注意三个关键环节:1.查看原始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2.核实车位是否已办理独立产权证;3.检查离婚协议中是否有特别约定。笔者建议在起草离婚协议时就要明确写明"离婚后车位如何变更"的具体操作方案,比如约定一个月内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等。

最容易产生争议的情形是:一方主张车位是父母赠与的个人财产(如提供转账记录),但另一方提出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证据。这时法院通常会考虑三个因素:1.购买时间是否在婚姻存续期间;2.资金的实际来源;3.日常使用情况。

实务建议:1.婚内购买不动产时尽量保持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2.保留完整的银行流水和付款凭证;3.涉及大额财产分割时要进行公证。思考题:如果前配偶拒不配合办理离婚后车位变更手续,除了诉讼外能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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