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再婚夫妻房产是男方的女方有份吗

再婚夫妻房产是男方的女方有份吗?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引发争议。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婚前一方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共同财产,但存在几种例外情形需要特别注意。

以2022年北京朝阳区法院审理的王某某案为例:男方婚前全款购置价值600万的学区房,再婚后妻子要求加名被拒。离婚时法院认定房屋属男方个人财产,但考虑到妻子承担了主要家务劳动,最终判决给予15%的经济补偿。这个案例体现了"产权+贡献"的综合考量原则。这个案例体现了"产权+贡献"的综合考量原则。

笔者认为要重点把握三个关键点:1.购房资金来源的举证责任在主张权利一方;2.装修、还贷等资金投入可能形成共有份额;3.日常维护等无形贡献也可能被认可。比如某案件中女方照顾公婆十余年,就被认定为对房屋保值有特殊贡献。

针对再婚夫妻房产是男方的女方有份吗的困惑,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建立婚前财产清单并进行公证;2.保留还贷流水等财务凭证;3.对房屋装修等大额支出留存书面约定。笔者特别提醒,微信聊天记录也能作为辅助证据使用。

值得深思的是:若男方婚前购房时仅支付首付,婚后用经营收入偿还贷款并增值300万,这种情况下女方能主张多少权益?这涉及到资产混同与增值分配的复杂计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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