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贷款办不下来算违约吗

贷款办不下来算违约吗?这个问题在二手房交易中特别常见。笔者去年经手的一个案例中,买方陈女士因为银行流水不足被拒贷,法院最终认定这属于其个人履约能力问题,判决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从法律角度看,《民法典》第577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需注意区分两种情况:1.如果是买方自身原因(如征信不良、材料造假)导致贷款失败,通常会被认定为违约。2.若是政策调整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比如2023年某城商行突然暂停房贷业务,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不会认定违约。

有个典型案例值得参考:2022年杭州某购房者因开发商未及时解除在建工程抵押,导致银行贷款审批受阻。法官认为这种情况下"贷款办不下来算违约吗"的答案是否定的,最终判定开发商赔偿购房者损失。笔者认为这类判决体现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3条的立法精神。

给买卖双方的实用建议:1.合同中要明确约定"贷款无法获批"时的处理方案。2.保留与银行沟通的全部书面记录。3.遇到突发情况应在7个工作日内发书面通知。4.可以考虑约定替代性付款方式。

延伸思考:当购房合同同时约定了按揭付款和一次性付款两种方式时,如果贷款办不下来买方是否有权要求改为分期付款?

最后要强调,"贷款办不下来算违约吗"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像最近处理的刘先生案件,因银行贷款额度紧张导致放款延迟,通过补充协议调整付款周期后顺利解决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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