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师事务所】香港冒充大律师什么罪名

在香港法律体系中,冒充大律师属于严重刑事犯罪。根据《法律执业者条例》第31条,任何人若虚假宣称自己具有大律师资格或执业权利,可能面临最高7年监禁及罚款。这类行为不仅破坏司法公信力,更直接损害当事人权益。

香港大律师(Barrister)与事务律师(Solicitor)分属不同执业范畴。要取得大律师资格,必须完成法学专业证书课程、通过实习期并获高等法院认许。冒充者往往利用公众对法律专业认知不足实施欺诈,常见手法包括伪造证书、冒用他人姓名接案或虚构胜诉案例。

司法机构对此类犯罪持零容忍态度。2019年一宗典型案例中,被告因长期冒充大律师处理商业诉讼,最终被判监禁4年8个月。法庭强调,这种行为会导致错误法律意见、无效诉讼程序等严重后果,量刑时必须考虑对司法制度的伤害程度。

市民可通过香港律师会官网验证律师资质,输入姓名或执业编号即可查询注册信息。若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向警务处商业罪案调查科举报。真正的执业大律师都会在名片明确标注"大律师"称谓及认许编号,办公地点也通常设于正规律师事务所或法院附近。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未实际收取费用,只要存在冒充行为即构成犯罪。近期出现的新趋势是网络平台冒名接案,诈骗分子通过社交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香港律政司已就此发布专项警示,建议委托前务必核实律师公会注册记录。

从法律后果来看,除刑事责任外,冒充者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若当事人因虚假代理遭受损失,可透过侵权诉讼追讨赔偿。2016年就有案例判决冒充者赔偿客户已支付的律师费及额外损失共计78万港元。

维护法律专业尊严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香港法律界定期举办公众讲座普及识别知识,各法院大堂也张贴防骗提示。记住:真正的大律师绝不会拒绝出示执业证明,遇到要求现金交易或拒绝签订正式委托书的情况务必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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