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樽律所】城镇户口子女如何继承农村父母房产

城镇户口子女如何继承农村父母房产是当前继承纠纷中的热点问题。根据《民法典》第1122条,宅基地房屋作为被继承人合法财产,其子女无论户籍性质均享有法定继承权。但需特别注意"地随房走"的传统观念在此并不适用——房屋可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仍归集体所有。但需特别注意"地随房走"的传统观念在此并不适用——房屋可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仍归集体所有。

2023年浙江某基层法院审理的李某继承案(虚构案例)颇具代表性。在杭工作的城镇户籍子女李某,通过诉讼成功继承了老家二层农房。法院在判决书中特别强调:"继承人不得对宅基地进行改建扩建"。这个细节提醒我们,城镇户口子女如何继承农村父母房产后,其处分权能实际上受到诸多限制。

笔者结合实务经验总结三个关键点:1.建议父母生前办理好农房确权登记;2.存在多个继承人时最好签订书面分割协议;3.注意当地关于闲置农房处置的特殊规定。特别是对于城镇户口子女而言,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能有效避免后续纠纷。

值得注意的是,《土地管理法》第62条关于"一户一宅"的规定常被误解为禁止城镇居民继承。实际上该条款规范的是申请环节而非继承环节。笔者认为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未来可能会出台更明确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细则。

延伸思考:当城镇户口子女如何继承农村父母房产后,若该房屋因年久失修成为危房,继承人能否申请原址重建?欢迎分享您的法律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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