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师事务所】离婚管辖权异议能拖多久

离婚案件中的管辖权异议程序,往往成为当事人争取时间的策略选择。根据司法实践,从提出异议到最终确定管辖法院,整个过程可能需要2-3个月,这也是很多当事人关心离婚管辖权异议能拖多久的主要原因。

《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了两个重要时间节点:1.法院应在收到异议后15日内作出书面裁定;2.对裁定不服的可在10日内提起上诉。笔者代理的2023年上海静安区一起离婚纠纷中,被告张女士就充分利用了这个程序,使得案件审理整体推迟了68天。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实务中不同法院对"15日"的计算方式存在差异。比如广州天河区法院通常按自然日计算,而北京海淀区部分法官则倾向按工作日计算。这种差异会直接影响离婚管辖权异议能拖多久的实际效果。

典型案例显示:1.杭州余杭区2022年某案中,被告通过连续提出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异议,成功将案件拖延了81天;2.但成都中级法院在2021年类似案件中作出了罚款决定,认为被告滥用程序权利。笔者认为后者更符合司法效率原则。

给当事人的建议:1.评估拖延时间的必要性;2.准备充分的管辖依据;3.注意二审可能产生的额外费用。值得思考的是:当对方明显利用管辖权异议拖延时,能否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来制衡?

最后提醒,《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5条明确规定重复提出相同异议不予审查。在深圳福田区最近的一个案例中,原告通过举证证明被告已在其他法院败诉过相同异议,成功缩短了离婚管辖权异议能拖多久的时间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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