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间的经济责任问题,民法典确实有明确规定。第1059条指出夫妻应当互相扶助,但这里用的是"扶养"而非"赡养"。需要特别注意,法律上配偶有义务赡养对方吗?答案是否定的。
去年某地法院审理过一个典型案例:王女士因患重病无法工作,其丈夫周先生月入2万却拒绝支付医疗费。法院最终判决周先生每月支付4500元扶养费。这个案例很好地诠释了夫妻间经济互助的强制性。
从实务角度看,夫妻扶养义务有几个关键点:1.必须以有效婚姻关系为前提;2.标准通常参照当地生活水平和给付方经济能力;3.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先予执行。笔者发现很多人误将这种义务等同于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责任。
给当事人的建议:1.遇到对方逃避扶养时,要保存好医疗票据、收入证明等材料;2.可以先尝试通过街道司法所调解;3.起诉时可同时申请财产保全。记住配偶有义务赡养对方吗这个问题在法律上有明确界定。
值得思考的是:若夫妻已分居多年但未办离婚,一方突发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此时另一方的扶养责任是否会因感情破裂而免除?这涉及到配偶有义务赡养对方吗的具体适用情形。
最后提醒:虽然民间常说配偶有义务赡养对方吗,但在法律文书中必须准确使用"扶养"概念。尤其在起草协议时,用词不当可能导致条款效力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