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发回重审后怎么判决,关键在于把握"三个重新"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二审法院发回重审通常基于事实不清或程序违法。比如2022年杭州某案中,一审未对夫妻共同经营的网店估值,导致财产分割显失公平被发回,重审时引入专业评估机构后才作出合理判决。
实务中需注意感情破裂认定的动态性。民法典第1079条虽然规定"感情确已破裂"标准,但笔者发现很多当事人会忽略时间因素。例如深圳陈某案中,发回重审期间双方又持续分居满1年,最终成为认定感情破裂的新依据。离婚案件发回重审后怎么判决往往需要结合诉讼期间的新情况综合判断。
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要特别谨慎。北京朝阳区法院曾有个典型案例:一审仅凭单方证言判定抚养权归属,重审时通过学校走访、社区调查等补充取证才查明真实抚养状况。笔者认为这类案件最能体现离婚案件发回重审后怎么判决的复杂性。
给当事人的实用建议:1.在6个月重审期限内重点补强证据链薄弱环节;2.对于家暴等隐蔽性证据可申请证人出庭作证;3.警惕对方利用诉讼拖延时间转移财产。留个思考题:如果重审查明一审遗漏了境外资产,但调查需耗时数月,该如何处理效率与公正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