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传单到了本人不去可以吗?这是很多面临离婚诉讼的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之一。笔者结合多年办案经验提醒大家:千万别把法院传票当儿戏!去年处理的李女士案例就很典型,她因害怕面对丈夫而躲到外地,结果法院不仅缺席判决准予离婚,还在财产分割上作出了对她极为不利的裁定。
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2条要求离婚案件当事人原则上必须亲自到庭。实务中需特别注意两点:1.所谓"特殊困难"需要提供充分证据,比如医院开具的重症证明;2.即便委托了律师,法官仍可能要求本人到场陈述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况。记得有个案子,当事人以"工作繁忙"为由申请视频出庭,最终被法院驳回。
关于离婚传单到了本人不去可以吗这个问题,笔者要特别强调风险点:根据司法实践,无故缺席可能导致三个不利后果——1.丧失当庭陈述机会;2.影响法官心证形成;3.导致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关键事项的被动。建议收到传票后立即做三件事:标记开庭日期、联系承办法官、准备应诉材料。
如果确实存在客观障碍(如正在执行疫情防控隔离),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法院电子诉讼平台提交延期申请;2.同步邮寄书面情况说明;3.保留好相关证据备查。思考题:在跨国离婚案件中,如何平衡当事人出庭义务与实际情况之间的矛盾?
最后再次明确:离婚传单到了本人不去可以吗?答案是否定的!除非符合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否则必须按时出庭。笔者的忠告是——与其纠结能否缺席,不如认真准备应诉方案,毕竟这关系到你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