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师事务所】婚前共同买房只写一个人名字算不算共同财产

婚前共同买房只写一个人名字算不算共同财产?这个问题困扰着许多准备结婚的情侣。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答案并非绝对,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1.从司法实践来看,2023年上海某区法院审理的典型案例显示:虽然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但女方提供了完整的银行转账记录证明共同出资,最终法院判决该房产为共同财产。这个案例说明,产权登记不是唯一依据。

2.笔者在办案中发现一个常见误区:很多人以为婚前共同买房只写一个人名字就必然属于个人财产。实际上,《民法典》第1062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有。比如去年杭州一对夫妻的案例中,婚后才办理的产权登记也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3.需特别注意的特殊情况是:如果购房资金来源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且能提供明确证据链(如婚前存款公证),即使婚后办理登记也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建议情侣们在购房时做好资金隔离和证据保全。

实务中处理"婚前共同买房只写一个人名字算不算共同财产"问题时,律师通常会重点审查三个要素:购房时间节点、资金来源性质、还贷资金流向。这三个要素往往能决定案件的最终走向。

给准备购房的情侣们一个实用建议:与其事后扯皮,不如事前做好规划。可以考虑签订《婚前购房协议》,明确约定产权比例和出资返还机制。这样既能保障感情,又能保护权益。

留给大家思考的问题:如果双方口头约定共有房产但未书面确认,其中一方突然离世且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另一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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