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析产只有一方可以做么?这个问题在实务中经常被当事人问起。根据《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但财产分割部分确实存在特殊情形。
去年我们代理的李女士案件就很典型:其前夫赵先生因刑事拘留无法到场,通过看守所见证签署的离婚协议,配合法院出具的情况说明,最终李女士单独完成了房产过户手续。这个案例告诉我们,离婚析产并非绝对要求双方同时在场。
需要注意几个关键点:1.常规流程下需要共同办理登记。2.特殊情形需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3.涉及不动产的要特别注意权属变更程序。实践中确实存在"离婚析产只有一方可以做么"的可行方案,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笔者特别提醒,对于价值较大的财产分割,建议采取以下步骤:首先完善书面协议条款;其次收集对方不能到场的合法证明;最后选择公证或司法确认程序。这些措施能有效降低后续纠纷风险。
给当事人的实用建议:1.提前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2.保存所有沟通记录和凭证。3.不要轻信"包办单方过户"的中介承诺。
延伸思考:当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财产时,另一方主张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该如何计算?这涉及到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的竞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