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作为刑法明确规定的罪名,与民法中的婚姻效力认定有本质区别。根据刑法第258条,该罪保护的是我国一夫一妻制的婚姻秩序,具体表现为两种行为模式:一是已有配偶者再次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结婚。
实务中曾有这样的典型案例:陈某在2018年与妻子登记结婚后,2021年通过婚恋网站结识赵某。为规避法律风险,陈某使用化名与赵某举办婚礼并共同生活两年有余。虽然未进行二次登记,但法院最终根据邻居证言、共同还贷记录等证据认定构成事实重婚。这个案例说明,司法机关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认定标准正在不断细化。
值得关注的是,刑法对重婚罪的惩处虽不严厉(最高刑期仅两年),但笔者认为其社会警示意义重大。特别是在财产分割方面,过错方可能面临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民事制裁。比如2022年杭州某案件中,重婚方最终丧失了价值千万的房产份额。
给当事人的三点建议:1.再婚前必须确保前段婚姻关系已通过离婚登记或法院判决解除。2.发现可疑情况时及时固定微信聊天、婚纱照、共同消费凭证等电子证据。3.刑事控告前可先通过民政部门查询对方婚姻登记记录。
延伸思考:若当事人因受骗成为"被小三",在不知对方已婚的情况下举行婚礼并同居,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这涉及到刑法中主观故意的认定标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