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可以要回来吗?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确实存在返还彩礼的可能性,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了三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第三种情形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条件。
笔者曾处理过一个典型案例:张某支付了15万元彩礼后,因女方悔婚而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返还12万元,主要考虑到双方虽未登记结婚,但已同居半年的事实。这个案例说明即便符合第一种情形,法院也会综合考量实际同居情况等因素。
实务中需注意,"生活困难"的标准各地把握不一。有的地区采用绝对困难标准(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有的则采用相对困难标准(给付彩礼前后生活水平明显下降)。笔者认为在主张这一条时,应当准备充分的经济状况证明材料。
对于"彩礼可以要回来吗"这个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保存好支付凭证和沟通记录;2.及时固定共同生活情况的证据;3.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思考题:如果双方举办了婚礼但未登记,分手时能主张多少比例的彩礼返还?
最后提醒大家,"彩礼可以要回来吗"不能简单回答是或否。建议遇到此类纠纷时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要注意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