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师事务所】夫妻离婚后可以把房子卖给对方吗

夫妻离婚后可以把房子卖给对方在法律上完全可行,但实际操作中有不少细节需要注意。民法典明确规定,离婚后双方恢复为独立民事主体,房产交易与普通买卖无异。不过这类交易往往涉及情感因素和过往协议,需要特别谨慎处理。

最近有个典型案例:王女士和陈先生离婚3年后,因孩子上学学区问题,陈先生提出以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回购前妻名下的学区房。笔者认为这种情况很有代表性——只要双方自愿且价格合理,法律并不禁止这种交易。关键是要注意保存完整的资金往来凭证和评估文件,避免被认定为虚假交易。

实务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包括:1. 原离婚协议对房产处置有特殊约定;2. 一方急于出手可能接受不合理价格;3. 过户时发现存在抵押等权利限制。建议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定价;其次通过银行转账保留支付证据;最后务必完成产权变更登记。

特别提醒大家关注一个实务难点:如果夫妻离婚后把房子卖给对方的价格明显偏低,可能会被债权人主张撤销。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恶意低价转让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交易可以被撤销。

思考题:在夫妻离婚房产买卖中,如何平衡子女利益保护与市场交易安全?这个问题涉及到家事法和合同法的交叉领域,值得法律从业者深入探讨。

总之,"夫妻离婚后可以把房子卖给对方"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但笔者建议最好聘请专业律师起草买卖合同并办理公证手续,既能保障程序合法合规又能有效防范后续纠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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