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非亲生后还有继承权吗?这个问题在遗产纠纷案件中非常典型。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法定继承权的基础是血缘关系或拟制血亲关系,但实务中往往存在灰色地带。
2021年杭州某继承纠纷案就很有代表性。李某去世后,其"女儿"小张主张继承房产。经DNA检测证实非亲生,但法院查明李某生前明知此事仍以父女相称20余年。最终判决小张享有继承权,理由是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这个案例说明,鉴定非亲生后还有继承权的可能性需要综合考量主观认知和客观事实。
笔者认为要特别注意三种特殊情形:1. 被继承人长期知情且维持抚养关系的。2. 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建立的亲子关系。3. 遗嘱中特别指定的情况。这些情形下即使确认非亲生,也可能保留继承资格。
实务操作建议:1. 涉及大额遗产时建议提前做亲子鉴定并公证。2. 注意保存能证明被继承人主观认知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就诊资料)。3. 可考虑通过遗赠方式规避争议。
值得思考的是:如果子女成年后才知自己非亲生,但被继承人已去世多年,此时主张继承权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