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婚后女方继承父母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女方继承父母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则暗藏玄机。民法典第1062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第1063条又留了个"后门"——若被继承人明确表示只给一方,那就另当别论。

去年深圳就有个典型案例:李女士2022年继承母亲留下的别墅时,公证遗嘱里特别注明"此房产与女婿无关"。离婚诉讼中,男方主张这套市值1200万的房产应当平分,但法院最终支持了女方的个人财产主张。这个判决给我们的启示是:白纸黑字的遗嘱表述至关重要。

笔者在办案中发现,很多人存在两大误区:1. 误以为所有婚后所得都是共同财产;2. 忽视遗嘱的具体表述方式。

笔者在办案中发现,很多人存在两大误区:1. 误以为所有婚后所得都是共同财产;2. 忽视遗嘱的具体表述方式。实际上,像"留给爱女某某"这样的表述还不够明确,最好写成"由某某单独所有,不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才更稳妥。

给准备处理这类问题的朋友三点建议:1. 办理继承手续时务必携带完整亲属关系证明;2. 建议选择公证遗嘱而非自书遗嘱;3. 如果已经发生争议,注意收集被继承人生前意思表示的相关证据。

值得深思的是:若父母在世时将房产以买卖形式过户给女儿但未作特别约定,这种情况下婚后女方继承父母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留给读者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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