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是确保个人财产按照意愿分配的重要法律行为,民法典明确规定了五种有效的立遗嘱方法。每种方式都有其特定的程序要求,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作为最稳妥的立遗嘱方式,需要特别注意必须由两名公证员共同办理。2022年深圳一起遗产纠纷中,李某的公证遗嘱因仅有一名公证员签字而被法院认定为无效。笔者认为,虽然公证费用较高,但对于大额财产处置而言仍是首选方案。
自书遗嘱看似简单实则陷阱最多。去年北京朝阳区法院审理的案件显示,约30%的自书遗嘱因格式问题被推翻。关键要记住:必须全文手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则需特别关注见证人资格问题——笔者建议最好选择社区工作人员或专业律师担任见证人。
实务贴士:1.立遗嘱前建议先列明全部财产清单。2.采用打印形式的遗嘱必须每页都签名。3.定期更新遗嘱内容并标注最新日期。
值得思考:如果通过电子签名方式订立数字遗嘱,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能否被认可?这涉及到传统立遗嘱方法如何适应数字化趋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