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樽律所】车主去世车贷要由配偶偿还吗

车主去世车贷要由配偶偿还吗?这个问题困扰着许多家庭。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主要取决于三个关键因素:债务性质、遗产继承情况和实际用车用途。

《民法典》第1064条明确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实务中常见的情形是:2021年杭州的周某夫妇贷款购买家用MPV,周某2023年突发疾病去世后,银行起诉要求其配偶继续还款。法院调取证据发现该车用于接送孩子上学、家庭出游等用途,最终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个案例生动说明,车主去世车贷要由配偶偿还吗的判断标准重在"家庭共同利益"。

笔者特别提醒,《民法典》第1159条设置了"先清偿后继承"规则。去年深圳有个典型案例:吴女士继承丈夫留下的电动车时,发现还有8万元贷款未还清。由于车辆残值仅5万元,法院判决先用车辆变现款偿债,剩余3万元债务因不属于家庭共同债务而无需吴女士承担。

实务操作建议:1. 立即核查贷款合同中的借款人信息。2. 收集车辆使用记录等证据材料。3. 在遗产清算前不要擅自处置抵押车辆。

延伸思考:若车主生前将车辆长期借给朋友使用产生收益,这种情况下车主去世车贷要由配偶偿还吗?收益所得是否应纳入偿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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