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樽律所】婚后用彩礼钱买的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用彩礼钱买的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困扰着不少新婚夫妻。民法典第1062条明确规定,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但彩礼购房有其特殊性。

最近有个典型案例:2022年杭州一对夫妻,男方婚前给了50万彩礼,女方婚后用这笔钱加上夫妻共同存款买了套房。虽然首付款主要来自彩礼,但法院仍判定房产为共同财产。法官特别指出,关键在于资金使用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

实务中需注意三个要点: 1. 彩礼交付时间与购房时间的先后关系。 2. 资金是否与其他夫妻财产发生混同。 3. 双方是否有过特殊约定。

笔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 若想保持个人属性,建议单独开立账户存放彩礼资金。 2. 购房时保留完整的资金流向证明。 3. 考虑进行婚前或婚内财产协议公证。

值得思考的是:如果婚后用彩礼钱买的房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原则成立,那么用婚前个人存款在婚后购买的房产又该如何认定?这涉及到个人财产与婚后财产的转化问题。

笔者认为关键要把握"用途明确性"原则。就像上述案例所示,即便是婚前收到的彩礼,一旦用于婚后购房且无法明确区分资金来源时,就容易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因此资金隔离和证据保存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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