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樽律所】农村的宅基地城市子女子女能够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继承问题一直是实务中的热点,尤其是城市子女能否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民法典确实赋予了所有子女平等的继承权,但宅基地的特殊性质让这个问题变得复杂。

最近有个典型案例:张女士(北京户口)想继承父亲在河北老家的宅基地房屋。虽然她顺利继承了房屋所有权,但当地土管所拒绝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过户。这个案例说明,农村的宅基地城市子女子女能够继承吗这个问题的答案需要分情况看待。

从法律层面看,《土地管理法》第62条和《民法典》第362条共同构成了处理依据:1.宅基地使用权主体限定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地上建筑物可以依法继承;3.继承人非本集体成员的,不得翻建、扩建。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很多城市子女虽然能继承房子,却无法真正"继承"宅基地。

笔者在办案中发现一个有趣现象:同样是城市子女继承农房案件,江浙地区法院更倾向于保护继承人权益,而中西部地区则更强调集体所有权。比如2021年杭州某案例就允许城镇户籍继承人通过维修保持房屋现状来延续权利。

对于担心农村的宅基地城市子女子女能够继承吗的朋友,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尽早办理房产公证和遗嘱见证;2.保留好建房审批材料原件;3.与村委会保持良好沟通。特别是第三点很重要,很多纠纷其实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值得深思的是:随着城乡融合发展,现行规定是否应该调整?比如允许城镇子女在补缴土地使用费后获得完整产权?这个问题关系到亿万进城务工人员的切身利益。

最后提醒注意时效问题。根据实践经验,主张农房继承权最好在父母去世后2年内启动程序,否则可能面临证据灭失的风险。毕竟很多农村老宅的产权资料保存并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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