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樽律所】房产证上有夫妻两人名字一方死亡后怎么办?

房产证上有夫妻两人名字时,这套房子在法律上属于典型的共同共有财产。当一方去世后,处理流程其实分为两个关键步骤:首先确认配偶的50%产权,然后对剩余50%进行遗产分割。笔者发现很多当事人误以为可以自动获得全部产权,这种认识偏差往往导致后续继承纠纷。

去年处理的王女士案例就很典型:她和丈夫共同名下的学区房价值600万,丈夫车祸离世后,公婆突然主张继承权。虽然房产证上有夫妻两人名字一方死亡后怎么办看似明确,但最终核算发现需分出150万份额给公婆(丈夫父母)。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即便婚后共同购房,也不能忽视法定继承的复杂性。

根据《民法典》第1153条和第1127条的双重规定:1. 夫妻共同财产先析出配偶份额;2. 剩余部分按法定继承办理。特别要注意的是,如果死者有婚前子女或再婚情况,继承人的范围可能更广。笔者建议提前做好遗产规划,避免亲人之间对簿公堂。

实务中需重点把握三个要点:1. 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2. 继承人放弃继承需书面声明;3. 涉及未成年子女份额需要特别监管。曾有个案因拖延办理手续导致学区房入学资格失效,教训深刻。

留个思考题:如果夫妻双方在房产证上约定了99%:1%的按份共有比例,死亡一方的遗产范围是按实际比例还是仍默认5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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