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师事务所】有居住权的房子可以继承吗

关于"有居住权的房子可以继承吗"这个常见疑问,民法典其实已经给出了明确答案。根据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这意味着居住权本身是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的。笔者曾处理过一个典型案例:李女士为照顾独居老人设立了十年居住权,老人去世后其子女要求继承该权利,法院最终认定居住权自动终止。

实务中需要特别注意区分房屋所有权和居住权的关系。比如2022年北京某案例中,继承人虽然取得了设有居住权的房屋所有权,但因前房主已为保姆设立终身居住权,导致实际无法入住。这种情况充分说明:有居住权的房子可以继承的只是所有权部分。

从法律原理来看:1. 居住权具有强烈人身属性;2. 用益物权通常都有期限限制;3. 允许继承可能造成权利冲突。笔者认为现行规定平衡了各方利益,既保障了特定群体的住房需求,又避免了房产交易市场的混乱。

给相关方的建议:1. 设立居住权时应当签订书面协议;2. 建议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手续;3. 继承人应提前查询房屋权利负担情况。值得思考的是:如果未来立法允许特定情形下继承居住权,需要设置哪些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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