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师事务所:兄弟俩一处宅基地,分户不动产证是哥哥,以后能否加上弟弟的名字

在处理兄弟俩共用一处宅基地但不动产证仅登记哥哥名字的情况时,首先要明确《土地管理法》第62条关于"一户一宅"的基本原则。实务中常见的情形是,兄弟俩一处宅基地分户后,因历史原因只办理了哥哥的不动产证。

笔者曾代理过这样一个案例:2015年李家兄弟翻修老宅时,因弟弟在外务工,便以哥哥名义单独申请了不动产证。2020年弟弟返乡创业要求加名被拒,最终通过行政诉讼才解决。这个案例说明,"不动产证是哥哥的以后能否加上弟弟的名字"这类问题必须提前规划。

从法律实务角度看需注意三点:1. 宅基地使用权变更必须双方到场;2. 需要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和共有协议;3. 若涉及违建部分需先处理违建问题。特别是对于兄弟俩一处宅基地分户不动产证是哥哥的情况,越早办理变更手续成本越低。

很多当事人会问:"现在房产证只有哥哥名字,以后能加上弟弟的吗?"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这种变更完全可行但要注意三个要点:1. 需证明共同居住事实;2. 要补缴相关税费;3. 若遇拆迁冻结期则无法办理。笔者建议最好在房屋无抵押、无纠纷时办理。

针对兄弟俩一处宅基地分户不动产证是哥哥的情形,给出以下操作建议:首先收集历年水电费缴纳凭证等居住证明;其次到村委会开具家庭关系证明;最后携带完整材料到登记中心申请共有登记。特别提醒:如果房屋存在贷款抵押,需先解除抵押才能办理加名。

值得思考的是:在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类似"兄弟俩共用宅基地但产权单一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普遍存在,你认为应当如何建立更灵活的确权机制来保障实际使用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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