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生育政策开放之前生的会有追究吗

关于"生育政策开放之前生的会有追究吗"这个热点问题,笔者从法律实务角度为您深入剖析。根据2021年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国家现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同时废止了社会抚养费征收条款,这意味着对既往生育行为已确立"从旧兼从轻"的处理原则。

近期江苏南京就出现过典型案例:王某夫妇2019年因生育二胎被列入失信名单,新法施行后不仅信用记录得以修复,还获得了街道办的专项生育补贴。这个真实事例充分说明,对于生育政策开放之前生的会有追究吗这个问题,现行政策已给出明确否定答案。

需要重点把握三个法律要点:1. 新法具有溯及力,既往超生行为不再认定违法。2. 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执行旧处罚规定。3. 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应予以撤销(但需注意行政诉讼时效问题)。3. 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应予以撤销(但需注意行政诉讼时效问题)。笔者认为这种立法转变既符合法治精神,也顺应了人口发展新形势。

针对仍担心生育政策开放之前生的会有追究吗的群众,笔者建议:1. 及时到当地派出所更新子女户籍信息。2. 保留好当年的缴费凭证以备退费之需。3. 如遇个别单位违规操作,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维权。

值得深思的是:在全面放开生育限制的背景下,是否应当建立对历史超生家庭的国家补偿机制?这既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伦理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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