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继承手续时,最关键的是要搞清楚继承方式和流程顺序。根据《民法典》第1123条,继承开始后优先执行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才走法定继承程序。笔者在实务中发现,很多家庭纠纷都源于继承人没搞懂这个基本顺序。
举个典型案例:2023年北京朝阳区有个真实案件(当事人用化名)。李大爷去世后留下两套房产,三个子女为继承闹上法庭。大儿子拿着父亲手写的字条主张遗嘱继承,但法院最终认定该字条不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还是按法定继承处理。这个案子告诉我们:1. 手写遗嘱必须全文亲笔书写并签名;2. 房屋继承手续必须严格按法律程序办理;3. 有争议时最好先做遗产范围确认。
办理房屋继承手续时要注意这些细节:首先要去派出所开死亡证明和户籍注销证明;其次要准备房产证、继承人身份证等材料;最后还要所有法定继承人到场签字。特别提醒: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记得先把配偶的50%份额析出来。
笔者建议遇到复杂情况可以分三步走:第一步先做亲属关系公证;第二步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第三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过户。现在很多城市开通了"遗产继承一件事"联办服务,能大大简化房屋继承手续的办理流程。
留个思考题:如果父母把房子过户给某个子女后反悔了怎么办?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该如何认定?欢迎分享您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