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师事务所:女儿的抚养权是妈妈但要跟她爸怎么办

在处理抚养权争议时,民法典第1084条是核心依据。该条规定8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原则上归属母亲,这就是为什么常说"女儿的抚养权是妈妈"。但实务中经常遇到"要跟她爸怎么办"的诉求,此时法院会重点审查:1. 母亲是否存在严重疾病或经济困难;2. 是否出现家暴、遗弃等恶性情形;3. 子女本人是否有强烈意愿变更。

笔者曾代理过一起典型案件:深圳的王女士虽获得5岁女儿抚养权,但因抑郁症住院治疗三个月。期间孩子父亲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了医院诊断证明、邻居证言等12项证据。最终法院认为符合"直接抚养方不宜继续抚养"的情形,支持了父亲的请求。这个案例说明,"女儿的抚养权是妈妈"并非铁律,当出现重大变故时,"要跟她爸怎么办"就会成为现实问题。

给母亲的建议:1. 定期保存亲子互动照片、家长会记录等日常证据;2. 重大医疗情况要及时报备法院;3. 避免在孩子面前贬低对方。笔者认为处理"要跟她爸怎么办"的关键在于未雨绸缪——与其被动应对诉讼,不如主动维持良好的抚养条件。

值得思考的是:如果13岁女儿因升学需要想转去父亲所在学区,但母亲坚决反对,此时如何协调教育需求与法定抚养关系?这种情况下,"女儿的抚养权是妈妈但要跟她爸怎么办"可能需要引入第三方教育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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