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师事务所:婚前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关于婚前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这个常见疑问,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少争议点。民法典第1063条明确规定,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则可能改变财产性质。

举个典型案例:2022年杭州某区法院审理的李某诉周某离婚案中,男方婚前支付首付150万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5年共计60万元。最终法院判决房屋归男方所有,但需补偿女方36万元(包含本金和增值部分)。这个判决充分体现了"婚前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问题的裁判思路。

实务中需特别注意三点:1. 婚前全款购房且无其他约定的,即使婚后加名也不改变个人财产性质。2. 使用婚前个人财产支付月供的,需要提供完整的资金流水证明。3. 装修、物业费等婚后支出通常不影响房屋权属认定。

笔者建议采取以下防范措施:1. 婚前购房者可以设立专用还款账户。2. 保留好首付款来源凭证。3. 考虑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房产归属。"婚前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提醒我们思考:如果婚前置业时双方都有出资但仅登记一方姓名,该如何保障另一方的权益?

从司法实践来看,"婚前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的判断不能简单看登记情况。法官更关注资金流向、婚姻存续时间、家庭贡献度等实质因素。建议有类似情况的当事人提前做好法律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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