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状结尾怎么写确实是个技术活,搞不好可能耽误整个诉讼进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1条规定,起诉状必须包含"此致XX人民法院"的规范表述,这是很多当事人容易漏掉的格式要求。实务中我们常遇到三种典型错误:1. 忘记写具体法院名称;2. 签名日期位置不规范;3. 诉讼请求表述模糊。实务中我们常遇到三种典型错误:1. 忘记写具体法院名称;2. 签名日期位置不规范;3. 诉讼请求表述模糊。
去年有个真实案例(为保护隐私已做改编):北京朝阳区一对夫妻分居三年后起诉离婚,原告在离婚起诉状结尾怎么写这个问题上吃了亏——虽然写了管辖法院,但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错写成"朝阳区法庭",导致立案时被要求重新修改。更麻烦的是被告后来搬到了通州区,又得重新确定管辖,前后折腾了一个多月。
从司法实践看,笔者认为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在于:1. 必须明确子女抚养条款;2. 共同债务要单独列明;3. 感情破裂证据最好在结尾作概括性提示。比如可以这样表述:"综上,原被告因XX原因感情确已破裂(详见证据清单第X页),故诉请判如所请。"
给当事人的三点忠告:1. 建议在结尾补充联系方式以便法院送达;2. 涉及房产分割的要注明产权证号;3. 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名要保持一致。留个思考题:如果双方户籍地在A市但实际住在B市满一年,离婚起诉状结尾该怎么写管辖法院?
最后强调下关键点:离婚起诉状结尾怎么写绝不只是格式问题。规范的文书既能提高立案效率,也能让法官快速抓住争议焦点。特别提醒要检查三个要素:1. 法院全称是否正确;2. "此致"的排版位置;3. 落款日期是否用中文小写数字。这些都是律师审查文书的重点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