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导致的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能否获得赔偿是核心争议焦点。民法典为保护婚姻中无辜一方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具体适用需要结合案情判断。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因婚外情离婚无过错方有赔偿请求权的情形主要针对"重婚"和"与他人同居"两种情形。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一夜情"等偶发性出轨通常不构成索赔条件。例如上海某法院2022年判决的案例中,妻子虽然掌握了丈夫多次开房记录,但因无法证明长期同居关系,最终仅获少量精神抚慰金。
笔者观察到近年司法实践呈现两个趋势:1. 对重大过错的认定标准有所放宽。2. 赔偿金额与过错程度正相关。如杭州某案中,丈夫给第三者转账达80余万元并育有私生子,法院综合考量后判决35万元赔偿。
实务操作要点:1. 及时固定证据(建议公证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2. 注意一年诉讼时效的限制。3. 可同时主张物质和精神双重损害赔偿。
值得探讨的是:当出轨方愿意放弃大部分财产作为补偿时,法院是否还应支持额外的损害赔偿?这涉及到法律救济的适度性问题。
总体来说,因婚外情离婚无过错方有赔偿的权利是明确的,但每个案件都需要专业评估。建议受害方不要贸然行动,应先咨询律师制定完整的证据收集和诉讼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