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判不离婚后分居1年能判离婚么"这个问题,民法典确实给出了明确答案。第1079条规定,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后,只要双方持续分居满1年,再次起诉时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但实际操作中,这个"应当"并非绝对,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判断。
去年有个典型案例:李先生首次离婚诉讼于2021年11月被驳回后立即搬出共同住所。虽然每月会因探望孩子短暂回家2-3次,但2022年12月第二次起诉时,法院仍认定构成连续分居。法官在判决书中特别指出:"判不离婚后分居1年能判离婚么的关键在于感情破裂的持续性"。这个案例说明短暂的家庭往来不一定中断分居期计算。
笔者建议重点关注三个实务要点:1. 必须证明是"感情不和导致的分居",单纯因工作等原因异地不算;2. 微信聊天记录、邻居证言等辅助证据很重要;3. 若存在家庭暴力等情况可以缩短等待期。笔者认为该条款体现了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谨慎态度——既给挽回留出时间,又避免过度限制离婚自由。
对于准备二次起诉的当事人,"判不离婚后分居1年能判离婚么"这个问题要做好充分准备:1. 从收到首次判决当天就开始收集水电费缴纳记录等证据;2. 尽量避免与对方共同参加亲友聚会等可能产生误解的行为;3. 可以考虑通过调解委员会出具分居证明。
值得思考的是:如果夫妻在首次判决后因疫情封控被迫同住两个月,这段时间是否计入分居期?这涉及到不可抗力因素对法定要件的影响问题。